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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批复

发布时间:2025-05-13 17:10 信息来源: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5-00197 发布时间 2025-05-13
发布机构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永济市实验小学校:

  你单位“关于呈请审批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初步设计)的报告”收悉。

  为改善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经专家评审和我局研究,同意你单位实施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具体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码

  2505-140881-89-01-649530

  三、建设地址

  永济市舜都大道16号(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内)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建设规模:拆除原国培西楼面积约773.13㎡,原址建设一栋地上3层框架结构功能室,建筑面积978.81㎡。

  建设内容:该项目拆除原有国培西楼,原址建设功能室,并配套内部装修、给排水、电力、暖通工程等。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

  该项目总投资399万元,其中:建设工程费345.4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4.97万元,预备费18.62万元。

  资金筹措:该项目所需资金除申请2025年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建设类项目资金,不足部分由永济市财政配套解决。

  六、工程设计主要依据:

  1.《民用建筑通用规范》             GB55031-2022;

  2.《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GB50099-2011;

  3.《教育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310-2013;

  4.《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          GB50015-2019;

  5.《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736-2012;

  6.《建筑抗震设计标准》             GB/T50010-2010。

  七、项目建设工期:6个月

  八、关于招投标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该项目的招标范围和规模均未达到强制招标的标准,同意项目单位提出的不招标的申请。

  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及环保、节能、安全等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组织实施。

  按照《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规定,你单位要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等基本信息。

  望接文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完善有关手续,尽快开工建设,发挥效益。永济市教育和体育局为项目主管部门请做好监管。政府其他各职能部门按照各自分工做好日常监管和推进实施等职能。

  附:永济市实验小学校功能室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xlsx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