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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社区涉金融证明事项取消清单 (第一批)

发布时间:2025-04-30 18:42 信息来源: 永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本页

序号

证明事项

证明用途

取消理由

替代措施

1

新冠疫情隔离观察证明

办理信用卡逾期征信记录调整业务

不符合当前实际

可由隔离场所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2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证明

3

村(居)民困难(贫困)证明

办理信用卡个性化分期还款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脱贫户享受的各项帮扶政策有关材料证明,或向当地农业农村、民政等相关部门核实

办理理赔追偿协商减免调解业务

4

村(居)民死亡证明

办理客户死亡后保险理赔业务

办理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证明;未经救治的非正常死亡证明由公安部门出具,失踪人员由人民法院依程序宣告死亡

5

村(居)民丧葬(土葬)证明

6

同一人证明

办理个人身份信息变更后相关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出入境证件等真实有效的材料予以证明,也可向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核实

7

村(居)民遗产继承证明

办理客户死亡后保险理赔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结婚证、离婚证、居民 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 遗嘱、公证等材料证明,证件材料遗失应当及时通过相关部门补办;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谐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 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

信用户评定证明

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个人征信报告、企业财务报表、财产权属证明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方式核实

9

农户经营情况证明

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10

农户养殖证明

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养殖承包合同、养殖经营许可证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方式核实

办理养殖险业务

11

村(居)民

房屋权属

证明

办理宅基地自建房

抵押担保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宅基地使用证等不动产权属证明文件材料证明,也可向当地土地、房屋管理部门核实

12

支付信息

修改证明

用于身份信息变更后办理保险理赔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群众可直接向公安部门申请办理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等5项户口登记项目内容变更,无须村社区提供前置证明材料

13

村(居)民

资产证明

办理个人信贷业务

可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银行存款凭证、有价证券、保险合同、车辆行驶证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方式核实

可通过不动产权属证书、银行存款凭证、有价证券、保险合同、车辆行驶证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方式核实

14

村(居)民

收入证明

可通过就业协议、工资单、缴纳社保证明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

15

村(居)民

工作证明

办理已满16岁未满18岁未成年人开户

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16

村(居)民

居住证明

办理个人寿险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身份证、户口簿、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不动产权证等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

17

村(居)民意外伤害受损

证明

办理基本医疗保险意外伤害理赔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根据医疗机构病例诊断等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

18

村(居)民

发生事故

证明

办理综治险理赔

业务

无法律法规依据

可通过公安、消防、安全、气象等部门的相关材料证明,或采取实地调查方式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