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叶海玉不动产权证书 /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5-04-28 10:00
信息来源: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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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28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自然资源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编号:202504280001
房屋所有权人:叶海玉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永济市富强街中段北侧(蒲惠小区)4 号楼 2 单元 2063 号房屋所有权证书(证号:永政 00508827 号)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公告单位:永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 年 4 月 2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