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城东街道、虞乡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各行政村街路巷名称的批复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5-00182 | 发布时间 | 2025-04-27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函〔2025〕7号 | ||
主题词 | 民政 | 体裁 | 永政函 |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确认城东街道、虞乡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各行政村街路巷名称的请示》(永民发〔2025〕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城东街道、虞乡镇等10个镇(街道)所辖行各政村街路巷名称。
二、你局要严格依据《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有关规定,做好地名标志牌的设置安装、新命名街路巷名称的公布和规范使用等工作,方便群众日常工作和生活。新命名名称须同步录入国家地名信息库。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