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济市众旺养殖场新建年出栏144万羽商品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的函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5-04-23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永济市众旺养殖场:
你单位报送的《永济市众旺养殖场新建年出栏144万羽商品肉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报批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书》内容,本项目位于永济市城北街道西白村东南,建设内容包括:新建鸡舍6栋等主体工程以及相关的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9万元,占总投资的2.83%。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
二、你单位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科学设计,加强场区和厂界绿化;鸡舍封闭,及时清扫鸡舍,定期喷淋除臭剂、消毒剂,恶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堆粪棚封闭,定期喷淋除臭剂,恶臭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采用“SCR脱硝+旋风除尘+PTFE覆膜袋式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食堂油烟经处理后引至食堂房顶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经“pH调整+絮凝+澄清”后回用;设置无害化处理池,无害化处置池混凝土池体采用防渗钢筋混凝土,池顶加盖,池体内壁做防腐处理,养殖综合废水由污水管网收集进入无害化处置池,处置90天后用于周边耕地农灌。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安装消音器等防治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二次污染。鸡粪日产日清,收集后通过运输车送有机肥场生产有机肥,如遇极端天气影响,则在堆粪棚暂存堆放至第二天或天气允许时及时清运;病死鸡及时交由闻喜县大象呈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理;废防疫材料按要求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锅炉灰渣、除尘灰收集后运至有机肥厂生产有机肥;废催化剂、废活性炭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六)项目核定总量:颗粒物0.11吨/年;二氧化硫0.32吨/年;氮氧化物0.50吨/年。
(七)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三、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