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卿头司法所:一面锦旗背后的调解故事

发布时间:2025-04-08 15:3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太感谢了,多亏你们帮忙,帮我解决了困扰多日的难题。”近日,卿头镇村民赵某某专程来到卿头司法所,送来一面印有“法理兼顾化矛盾、耐心细致暖人心”的锦旗,以此表达对司法所公正、高效、依法、耐心化解其土地承包纠纷的感激之情。

    2012年10月30日,赵某某把自家的土地经营权发包给同村村民吕某某并签订了10年期限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到期后,吕某某未经赵某某同意私自于2022年10月30日把赵某某的土地经营权转包给了武某某,并与武某某签订了五年的土地承包合同。赵某某知道后多次与吕某某交涉,要求收回自己的土地经营权,但吕某某均予以拒绝,无奈之下,赵某某于2025年3月来到卿头司法所寻求帮助。

    卿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受理该纠纷后,立即指派了两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实地走访,通过对双方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的核实以及对案件相关人员的询问了解,证实吕某某已将2023年和2024年收取的武某某土地承包金给与了赵某某,但2025年的承包金一直没有给与,其余案件事实与赵某某反映的情况基本一致。调解员认为,本案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如何做好吕某某的思想工作,通过释法说理让其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争议焦点确认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卿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

    首先,调解员向双方当事人讲解人民调解法的相关规定,着重解释了调解原则、调解制度及当事人权利义务等;接着,调解员复述了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最后调解员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缩小双方当事人的分歧。首先对赵某某解释,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虽然吕某某把土地转包给武某某,但武某某并没有过错,武某某已在土地上种了小麦,你可以和武某某协商签订新的土地经营流转合同,赵某某表示同意。之后,调解员又劝导吕某某,国家保护承包方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土地经营权,保护土地经营权人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吕某某未经原承包方赵某某同意,私自把土地转包给武某某的行为是违背法律规定的,侵犯了赵某某的权利,吕某某听后,没有提出反对,较为认可。见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分歧逐步缩小,调解员趁热打铁提出解决方案:一是吕某某应付给赵某某2025年的土地承包款2592元整,二是赵某某与武某某协商土地流转事宜。双方当事人认为调解员提出的方案妥当,一致表示同意。经过不懈努力,调解员通过摆事实、明法律、讲道理,耐心引导纠纷双方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既解“法结”又解“心结”,促使一场土地承包纠纷及时得到了妥善解决。

    一面殷红的锦旗,一句真挚的感谢,传递的不仅是老百姓的感激之情,更是对矛盾化解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一种鞭策。卿头司法所将继续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围绕“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总要求和永济市“六度”调解工作机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永济、法治永济建设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