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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韩阳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2-27 09:37 信息来源: 永济市韩阳镇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5-02-27
发布机构 永济市韩阳镇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韩政发20251

 

韩阳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韩阳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村、各有关单位:

韩阳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韩阳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7日

 

韩阳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委、省食药安委、运城市食药安委、永济市食药安委关于食品安全的决策部署,全面排查和防范化解风险隐患,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全力守护食品安全防线,特制定《韩阳镇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国务院食安委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省药食安办专题会议、运城市食药安委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永济市食药安委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实施百日行动排查清理风险隐患,构建更加严密的食品安全防护网。

二、工作目标

为切实保障镇域内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让群众能吃得放心、吃得安心,筑牢食品安全防线,按照上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要求和具体部署,紧密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开展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理清各类食品安全问题线索,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按照进度持续推进问题整改,全力整治种养殖源头污染、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生产经营场所环境“脏乱差”、销售劣质食材等违法问题,持续攻坚、着力治本,提升食品安全治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领导小组

镇政府成立“风险大排查、隐患大清理、问题大整治”百日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指导“百日行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长: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剑玉  党委委员、常务副镇长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党委委员、派出所所长

屈金丹  镇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祁沛沛  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耿丽辉  镇退役军人服务站主任

 员:    市场监管所所长

梁虎居  卫生院院长

        贺益民  韩阳中心校校长

吕永革  畜牧工作负责人

   农科工作负责人

严丽娜  民政工作负责人

张钰祺  综合行政执法队联络员、食品安全协管员

各村村委会主任

下设百日行动工作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场监管所,办公室主任由杨劲兼任。

四、主要任务

(一)围绕种养殖源头污染问题,持续推进农兽药使用减量和产地环境净化行动,督促种植(养殖)户严格落实农(兽)药安全间隔期(休药期)规定,提高安全用药意识,推动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有效落实。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禁限用农兽药管理,降低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农兽药残留、重金属安全性指标的抽检力度,严格管控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严厉打击禁限用药物违法使用,依法查处农产品质量安全案件。健全肉类产品检验检疫出证查验制度,严厉打击无检疫证明、虚假检疫证明的行为。(农科站负责)

(二)围绕食品添加剂“两超一非”问题,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要以食品中可能超量、超范围以及非法添加的行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和日常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生产过程控制,依据相关标准和许可范围组织生产,控制复配食品添加剂与其许可配方一致。加强对使用食品添加剂情况的监督管理,核实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台账,核算物料平衡,重点查看是否存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情况等。督促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进行自查,对企业自查未发现但检查存在的问题,责令立即整改。食品经营环节要以火锅店、烧烤店、麻辣烫店、饮品店等为重点单位,以自制火锅底料、调味料、凉茶店等为重点品种,重点检查是否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原料。(市场监管所负责

(三)围绕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环境卫生问题,要进一步细化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机制,督促各类经营主体严格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定期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食品贮存、餐饮具清洗消毒、加工操作、防蚊防绳、从业人员健康情况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推动餐饮企业明厨亮灶,鼓励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市场监管所负责

(四)围绕劣质食材、毒食材入餐问题,全面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食品原料采购、入库前食材检验、加工制作等环节,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材,所购食材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及时清理过期、变质或不合格的食材。监管部门对发现的不合格购进食品,要倒查来源,严防不合格食品继续流入市场、流向餐桌。保持高压震慑的态势,持续开展“昆仑”行动、“铁拳”行动,对于不法企业、不法分子,以及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地区下猛药、出重拳,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问题。市场监管所、派出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围绕新业态食品安全风险问题,创新监管举措,优化监管流程,整合治理资源,加强对新型食品安全问题的研判和应对能力,一体推进线上线下食品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新业态新模式食品安全专项抽检监测督促外卖、网售、直播等平台应压实主体责任,诚信经营,对商家和商品资质进行严格审核,对食品类主播进驻严格把关,对发布的广告进行审核,杜绝虚假宣传,及时下架封存和召回不合格食品。(市场监管所、农科站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围绕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压实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重中之重,严格执行食堂许可审查、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采购、进货查验、食品留样等制度规定,落实学校负责人陪餐制度,充分发挥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作用,对学校食堂及校外供餐单位实行全覆盖高频次的监督,防止校园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镇中心校、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围绕销售环节食品安全问题重点排查食品销售企业是否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要求、是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是否存在销售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情况、食品贮存“三防”措施是否得当、标签标识与温度储存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等,督促食品销售者认真开展自查。及时对监督检查与投诉举报等途径发现的线索及时开展核查,依法依规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市场监管所负责)

此外,民政部门要做好养老服务机构、农村日间照料中心食品安全工作。其他相关部门也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三管三必须”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认真做好本领域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参照上述工作任务,确定本辖区主要工作任务,重点做好农村集体聚餐的管理,严防集体聚餐风险发生。

五、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2底前)。根据永济市食药安委2025年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和要求,制定“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确保上下联动,一体推进。

(二)全面排查(3底前)。坚持问题导向,依据《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清单》,全面排查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执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情况,梳理在监督检查、抽检监测、案件查办、投诉举报、媒体曝光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线索,汇总风险隐患清单,及时进行清理整改,不能短期内整改的列出整改措施。

(三)清理整治(4底前)。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进行集中清理整治,根据列出的整改时限督促按时完成,对发现的违法问题加大查处力度,并适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四)总结评估(5底前)。各村、镇食药安办相关成员单位全面收集汇总本部门领域开展“百日行动的情况,汇报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成果,总结提炼经验做法,索建立长效机制,总结汇报于5月20日前报镇食药安办。

、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属地管理,及时部署安排,明确责任到岗到人,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各工作落实到位。镇食药安办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各村开展情况进行督导。

(二)加大执法力度专项行动中,要严肃查处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犯罪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加强宣传工作。将宣传工作贯穿百日行动”全过程,充分利用公众号、微信群等方式开展宣传,并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贯穿于行动中;同时,加强舆情监测,及时稳妥处置负面舆情。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村、各相关单位要在此次“百日行动”中发现亮点,推进创新,建立风险隐患排查整治长效机制,科学识别风险,精准防控风险,做到风险隐患早发现、早处置,防患于未然。

(五)强化信息报送各村、各部门每月20日向镇食药安办报送排查和整治情况,5月20日前还应报送百日行动情况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