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统计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统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我局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积极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股,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动责任,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效落实,为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强化学习教育,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一是紧盯重点抓学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及相关党内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纳入年度学法计划。二是紧盯“关键少数”抓学习。结合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各镇(街)、各相关单位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等统计工作重要文件作为学习主题,专题进行了学习交流研讨。不断推动全市领导干部树立依法统计的思想意识。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抓学习。将国家、省、市通报的违法违纪案例纳入党组会、全体干部职工会重要学习内容。积极推动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各镇(街)、各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学习,强化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防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切实发挥以案示警的教育震慑作用。四是深入落实统计法进党校。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中央关于统计工作重要文件纳入培训班培训内容,不断提升领导干部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意识,夯实统计基层基础。
(三)加强法治宣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一是围绕“社会群众”抓实宣传。一方面,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等为契机,组织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向统计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发放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册及宣传品。另一方面,在公园LED滚动显示屏适时宣传统计宣传标语,多措并举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宣传活动。二是聚焦“集中普法”抓实培训。充分利用各专业年报会、数据质量核查、调研走访等为契机,认真组织开展统计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调查对象、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和守法自觉性,把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提高数据真实性贯穿统计工作始终,严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行为,把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向纵深推进。
(四)做好警示教育,树牢纪律法律意识。集中组织40余名局干部职工、13个镇(街)统计员学习国家、省、市有关统计违法情况的通报以及各种统计违法案例,对照反思、认真剖析,撰写心得,教育引导全市统计人员切实做到以案为鉴、以案促改,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防微杜渐。加大统计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尊法守法的自觉性。
(五)深化专项治理,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印发《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会议,根据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分专业开展重点领域、重点指标的专项检查。今年以来,市统计局按照上级要求,严格把控上报数据质量,通过现场核查、电话核查等方式,共对108家报表单位进行数据核查,其中,投资45家、规上工业11家、贸易8家、服务业23家、劳资21家,通过核查,进一步规范了调查对象统计行为,提高了基层数据质量,筑牢统计数据质量最后一道防线。
(六)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有效行使统计监督。8月份与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双随机”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抽取20家“四上”企业,对调查单位依法建立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情况进行检查,以统计执法促普法,通过面对面宣讲统计法律法规,使企业树立依法统计意识,筑牢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思想堤坝,村绝统计违法行为。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年以来,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对统计工作和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统计基层基础薄弱。部分乡镇、部门和企业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不高,重视不够,统计力量不足,人员变动频繁。二是统计执法持证人员短缺,不能独立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工作、履行统计监督职能。三是普法宣传不够深入有力。普法宣传的途径形式单一,更多是发放法规条文,开展统计警示教育活动偏少。
三、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一)强化职责履行。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要求,推动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统计法治政府建设年度计划,强化组织协调,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在推进统计法治建设中的领导作用,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和统计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持续把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带头学法用法。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宪法》《统计法》等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遵纪守法融入日常工作与生活,做到廉洁奉公,忠于职守。在做好个人自学的同时,充分利用党组会、中心组、全局干部职工会等组织开展法律法规知识学习,切实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抓实依法统计。将依法统计、依法治统责任层层分解到各股室、各专业,强化班子成员履行分管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律法规清单》等各种活动报告总结共30余份;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每月按时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网络培训、月度集中学习多个领域法律法规,全年共学内容25类;集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宣誓、百题测试、旁听庭审、网上竞答等活动,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切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四)贯通协同机制。 积极推进与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审计部门贯通协同,定期向纪检部门报送专项治理工作进展情况,严格执行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一票否决制”,与审计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统计监督与审计监督协同配合机制的意见》,完善统计违纪违法问题信息沟通、会商研判、线索移送常态化协作机制,切实提升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的贯通协同效能。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理论学习宣传。认真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国家法律以及统计法律法规的深入学习,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动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决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二)坚持依法行政不动摇。一是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计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统计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部署,深入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持之以恒有效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不断提升统计治理法治化水平,为推进统计现代化改革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强化法治队伍建设。按照统计执法资格考试相关安排要求,鼓励符合执法证报考条件的人员参加考试,实现应考尽考,将执法证考试报考率、通过率等纳入法治建设重要工作内容,着力解决执法力量薄弱问题。同时,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能力和水平,规范执法工作流程,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