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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永济市2025年 农业生产托管服务组织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3-11 14:37 信息来源: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使用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193号文件精神,拟在全市10个乡镇(街道)定点区域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现面向社会公开规范择优选择托管服务组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助环节

  小麦生产:

  深松、旋耕、收割等环节

  玉米生产:

  播种、收割、秸秆还田等环节

  二、补助标准

  原则上补助金额不超过指导服务价格的30%

  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

  三、支持对象及应具备的条件

  主要支持具有一定规模、服务能力较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型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农业产业联盟等托管服务组织。应具备条件如下:

  1.基础条件:具有一定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经验,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固定场所:具备与服务相适宜的固定场所及必备的办公设施,有机具库和可满足机具停放的基本场地;

  3.农机设备:拥有或整合协调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机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农机具固定资产达到20万元以上。同时,拖拉机、联合收获机等动力机械超过5台,机具挂牌率、检验率达到100%;

  4.财务制度: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等相关制度健全,配备会计人员或委托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实行独立核算方式,财务档案健全,记账及时,核算准确;

  5.相关制度:具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农业生产托管相关制度、作业流程,且具有规范的生产和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同时要做到上墙公示;

  6.智能设备:参与托管作业的农机具必须安装农机作业智能监控终端;

  7.信誉评价:服务主体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和好评,同时,征信良好,未列入银行失信人员名单;

  8.工作人员:服务主体负责人具备农业生产的基础知识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作业人员具有与岗位技能相应的资质,并能定期参加相关职业技能培训;

  9.工作质量:服务主体在参与托管作业中严格标准质量,不弄虚作假,无不良记录和投诉举报,两年内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并自愿签署相关责任承诺书。

  四、需提供的资料

  1、服务组织简介2份;

  2、永济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2份;

  3、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2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联系方式复印件2份;

  5、农机具场所、配备情况(包括农机具场所,机具的种类、型号、数量、存放地点等动力机械的人机合影照片2份);

  6、财务制度及相关制度,农业生产托管制度、上年资产负债表和收益分配报表复印件2份;

  7、农机挂牌检验证,农机手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2份;

  8、整合机械的安全生产协议书;

  9、相关荣誉证复印件2份。

  五、报名方式

  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需填写《永济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及携带有效证件(报名所需复印件等资料),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农经)报名,然后由所在乡镇农经负责人审核,统一到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评审,报名时间2025年3月11日至3月21日,评审时间2025年3月25日,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永济市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服务组织申报表.docx

    附件2:服务组织参与作业农机户情况统计表.docx

  联 系 人: 张晓飞

  联系电话: 0359-8022267

  永济市农村经济事务中心

  2025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