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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4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3-10 10:15 信息来源: 永济市残疾人联合会 【字体: 打印本页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8号)促进残疾人劳动就业稳定发展,加强和规范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按照《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晋残联[2022]57号)和《山西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 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职能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晋财综[2022]3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5年度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审核对象

  永济行政区域内对2024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审核时间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方式

  (一)网上申报:用人单位可通过PC端(详见服务指南)登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山西政务服务网,进入“跨省通办”专区,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办理。

  (二)窗口办理:用人单位携带申报材料到永济市残疾人联合会308办公室(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机构名)“跨省通办”窗口进行申报。

  四、申报材料

  (一)网上办理

  用人单位注册(未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数据库的用户需要)、登录系统后,按系统提示填报和上传相关材料。

  (二)窗口办理

  1.材料真实有效性确认承诺书;

  2.工资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3.社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4.劳动合同;

  5.医保凭证(系统未能数据比对成功的用户需要)。

  所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相关说明

  (一)2025年度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如在规定时限未申报的,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未安排有残疾人就业的,可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用人单位应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证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申报材料需加盖本单位公章;

  (三)用人单位申报通过后,可在承诺办结日前随时登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系统,获取告知信息、了解办理状态。已办结的,可以下载打印电子认定书;

  六、联系方式

  (一)地址:永济市残疾人联合会308办公室

  (二)联系人:兰宇洋

  (三)联系电话: 0359-6338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