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2期)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5-00025 | 发布时间 | 2025-01-21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济市北城娥娥鲜菜店经营的青椒(甜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济市北城娥娥鲜菜店经营的青椒(甜椒),经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噻虫胺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济市北城娥娥鲜菜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青椒(甜椒)共购进3.7公斤,货值33.3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永济市北城娥娥鲜菜店购进该批次青椒(甜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整改措施:排查隐患,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控商品质量,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单位于2024年11月20日提交整改报告,永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5年1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
(四)依法处罚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永济市北城娥娥鲜菜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青椒(甜椒)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二、永济市南城家乐商店经营的螺丝椒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济市南城家乐商店经营的螺丝椒,经河南中测技术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济市南城家乐商店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螺丝椒共购进3公斤,货值1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永济市南城家乐商店购进该批次螺丝椒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并能说明其进货来源。整改措施:排查隐患,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把控商品质量,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该单位于2024年11月28日提交整改报告,永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5年1月7日组织复查验收。
(四)依法处罚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4年12月6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永济市南城家乐商店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螺丝椒的行为违反了《山西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小摊点管理条例》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免于行政处罚。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