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永济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849 | 发布时间 | 2024-12-30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办函〔2024〕19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交通 | 体裁 | 永政办函 |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为持续做好全市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治理工作,保障公路设施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山西省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晋政办函〔2024〕112号)、《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运城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运政办函〔2024〕35号)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永济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组织、指导、协调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运城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按职责做好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有关工作;研究制定并推进落实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研究解决全市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对各镇(街道)及各相关单位治理非法超限超载车辆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组成人员
召 集 人:武 鑫 市委常委、副市长
副召集人:卫雅奇 市政府办公室综保中心主任
成 员:聂学政 市交通局局长
赵泽涛 市工科局局长
李兴园 市财政局局长
吕晓斌 市住建局局长
胡红军 市应急局局长
孙文伟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胡青民 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局长
李永斌 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大队长
卫明珠 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赵志鹏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各镇(街道)镇长(主任)
三、工作机制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室综保中心(市治超协调中心),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办公室综保中心主任卫雅奇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变更人员名单,办公室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程序向联席会议召集人汇报,市政府办公室不再另行发文。
(二)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成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由召集人或其指定的副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内容确定参会范围,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推动相关工作,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