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危房改造竣工合格标准
发布时间:2024-12-06 17:33
信息来源:
永济市城西街道办事处
【字体:大 中 小】
打印本页
修缮加固的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危险点构件全部更换或维修;房屋安全隐患全部排除,达到安全住房要求。新建住房应满足以下要求:选址安全;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要求;抗震构造措施齐全、符合规定;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主体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质量合格;房屋达到住房安全要求。鼓励有条件的农户使用绿色建材和新型建造方式,推进水冲式卫生厕所入户改造和建设,结合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同步实施节能改造,提高农房保温隔热性能,降低建筑能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