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名称] : |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永济市加大工业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 | ||
[文件文号]: | 永政办规发〔2024〕2号 | [成文日期] : | |
[发布日期] : | 2024年11月20日 | [状态] : | 长期 |
(永政办规发〔2024〕2号)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根据国务院、省、运城市关于规范招商引资行为的部署要求,市政府决定对《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加大工业产业类项目招商引资力度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政办规发〔2024〕1号)宣布废止,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