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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05 10:4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贯彻落实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集中整治卫生健康系统违法违规行为,根据运城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印发《运城市卫生健康系统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运卫医函{2024}296号的通知,永济市卫生健康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开展为期三个月严厉打击欺诈骗保专项行动重点整治日常监管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在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和行政执法等方面弄虚作假、履职不力,利用行政执法权吃拿卡要,以权寻租、选择性执法、问题线索应移送未移送等问题;诱导、协助他人冒名或者虚假就医购药,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串通他人虚开费用票据;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材料;虚构医疗服务项目等骗取医保基金问题;分解收费项目、无收费目录套用其他收费目录收取费用的检查问题;抗菌药物、抗肿瘤药物、辅助用药等国家(省)重点监控药品的不合理使用问题;处方(医嘱)中用药适应症不适宜、用法用量不适宜(给药途径、单次用量、日剂量、给药频率)以及重复用药等不合理用药问题;民营医疗机构租、挂医务人员证书执业或租、挂医务人员证书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等违法违规行为问题;核查单次住院费用超10万元病历和单次住院费用超过该病种平均费用3倍以上的异常病例。

 

 

2024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