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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北街道 关于开展空院落、残垣断壁集中整治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8 21:1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城北街道办事处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改善辖区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提升农村村容村貌,现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农村空院落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集中整治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以改善提升村容村貌、盘活农村闲置资源为目标,开展空院落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实现村容村貌提升、土地集约利用,努力建设洁净、整齐、美丽的新农村。

  (二)基本原则

  1依法合规原则。以法律、法规为依据,确保权属清晰、产权明确,在保证农户宅基地资格权使用权原则下,整治农村破旧房屋,清理残垣断壁。

  2综合利用原则。对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并清理的土地,改造成小游园、停车场、小菜园等合法合规合理利用。

  (三)工作目标

  从20243月份起,到20246月份,利用3个月左右时间,实现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拆除及利用率达95%以上,清理出的土地实现合理利用。

  二、整治范围及整治标准

  对影响村容村貌但仍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废旧房屋,可动员户主自行出资修缮;对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老宅老院,可向文化主管部门申请保护修缮资金,进行必要的修缮保护。对村内墙体破损变形严重、破烂不堪已失去正常使用功能、危及农民群众财产安全的房屋要进行拆除;房顶坍塌、缺少门窗、无法修复的废旧房屋和残垣断壁要进行集中清理;闲置废弃的鸡狗猪羊等各类畜禽圈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清理和利用根据实际情况,其他需要纳入清理范围,要研究探索清理模式,确保清得干净、清得彻底。

  、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摸底阶段(20243月中旬前)。要充分利用广播、微信等手段,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美丽乡村建设和拆除破旧房屋、清除残垣断壁的重要意义,营造浓厚氛围了解群众意愿,制定工作计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46月底前)。全面启动辖区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整治,同步开展盘活利用工作。

  )综合利用阶段(20248月底前)。对整治后的房屋或空地,在依法维护农民宅基地合法权益和严格遵守土地用途管理相关规定及宅基地管理相关规范的基础上,可结合乡村振兴精品片区和美丽乡村建设,打造休闲活动场所;可结合村级发展规划,在符合土地利用政策等相关要求前提下,用于种植绿化,建设小型绿地公园;可结合周边村民意愿,建立停车场、小菜园等用途;可结合宅基地盘活利用,在符合产业政策及土地利用政策的前提下建设加工车间、仓储车间、特色民宿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要把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工作作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任务来抓,村书记是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辖区内的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各项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加强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工作的宣传和引导,提高干部群众的认识,增强广大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拆除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强化督查考核。街道城建办定期开展督查督导,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纠正工作不足,解决存在的问题确保农村破旧房屋及残垣断壁整治工作高效、稳步推进。

  

2024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