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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委托永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济市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7-10 17:22 信息来源: 永济市卫生健康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市委编办《关于调整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有关事宜的通知》(永编字[2023]7号)精神,整合永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济市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队两个单位职责,重新组建永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济市卫生监督所)。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卫生健康工作监督管理,规范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单位与受委托单位的权利义务,永济市卫生健康局委托永济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永济市卫生监督所)行使卫生健康行政执法权。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