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关于对2024年粮改饲项目确定实施单位及实施任务的批复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9-03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各养殖场(合作社)、收贮公司:
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资金(第二批)安排计划及任务清单的通知》(晋农发[2024]74号)和《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4年中央农业相关转移支付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晋农发[2024]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项目专家组对各养殖场(合作社)、收贮公司上报的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方案审核,中心主任审阅同意,共确定14家养殖场(合作社)收贮公司符合实施条件。现将确定的2024年粮改饲项目实施单位及实施任务批复如下(见附件),望各养殖场(合作社)、收贮公司收到批复后尽快按照批复内容加快组织实施,务必在2024年11月底前完成项目建设任务。项目完成后,由项目实施单位总结、自验、申请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进行验收。
永济市畜牧兽医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