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自主创业社保补贴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8-05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一、申报条件
对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创办小微企业的,给予其本人一定数额补贴。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
三、补贴标准
计算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补贴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四、补贴期限
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时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报所需材料
1.自主创业证明材料;
2.基本身份类证明;
3.毕业证复印件(高校毕业生);
4.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经永济市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
5.残疾人证(残疾人);
6.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凭证;
7.本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开通社保卡银行功能)。
六、办理时间
2024年8月8日--2024年11月15日
备注:劳动者社保缴纳地与户籍地不一致的,由劳动者自由选择向社保缴纳地或户籍地人社部门申领。
办理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永济市零工市场)
联系电话:0359-8088187
202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