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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诊慢特病报销政策

发布时间:2024-08-01 10:06 信息来源: 永济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4-00507 发布时间 2024-08-01
发布机构 永济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问:门诊慢特病如何办理和报销?

  答:1.门诊慢特病办理地点:永济市人民医院、永济市中医医院、永济电机医院、永济市黄河中医院。

  2.办理资料:(1)申办门诊慢特病所需确诊  病历原则上为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病历,门诊病历需就诊医疗机构医保部门盖章。除有明确时限规定的,确诊住院病历可不受病历年限限制。(2)其他资料:患者本人社保卡、身份证、一寸照片2张。

  3.符合目录规定的46种门诊慢特病两种及以上的,仅可选择享受其中一种慢特病待遇。自资料受理起,办理时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需要继续复审的8个病种:肾病综合征、支气管哮喘、癫痫、慢性骨髓炎(化脓性)、炎症性肠病、甲状腺功能亢进、原发性血小板减少症、慢性病毒性肝炎。需复审病种原则上两年一复审,其中丙肝一年一复审,在待遇有效期截止当月要重新提交申请鉴定及近期相关检查检验报告。

  免复审的39个病种:恶性肿瘤门诊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尿毒症透析、结核病、重性精神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双相障碍、妄想性障碍、分裂情感性障碍、癫痫性精神病、重度以上精神发育迟滞)、慢性肾功能不全、肺源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器质性)、慢性心力衰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股骨头坏死、高血压3级(极高危)、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白癜风、银屑病、系统性硬化症、脉管炎、类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失代偿期)、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干燥综合征[舍格伦]、糖尿病(合并严重并发症)、再生障碍性贫血(慢性)、甲状腺功能减退症、重症肌无力、阿尔茨海默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原发性骨髓纤维化、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氟骨病、大骨节病、克山病、肝豆状核变性。

  4.慢特病患者持慢特病管理手册和身份证,到市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就医或购药,使用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保卡直接结算。门诊慢特病购药范围不包括门诊特药购药。

  5.门诊慢特病按照设置的起付线、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报销。

  参保患者当年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病种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按规定报销(使用乙类项目的,需先行负担乙类项目个人自付部分,再按照规定的支付比例进行报销),年度支付限额不得超过病种限额,门诊慢特病医保基金年度支付限额纳入居民医保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咨询电话:0359-80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