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社会保险补贴的公告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4-06-26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一、申报条件
1.永济市工商部门注册的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政策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晋财社〔2022〕258号)。
三、补贴标准
补贴数额不超过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生育、失业和工伤保险费,不包括个人应缴部分(补贴的社保缴费基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公布的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
四、补贴期限
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的最长不超过1年,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最长不超过2年,其他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保补贴的年龄为准),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
五、申报所需资料
1.享受小微企业招用劳动者社保补贴需提供小微企业认定证明;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人员花名册;
4.基本身份类证明;
5.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复印件;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经人社局就业促进股认定);
6.劳动合同复印件;
7.基本养老、失业、工伤、医疗保险交费明细单;
8.用人单位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备注:所有资料递交时携带原件,提供的复印件资料需加单位盖公章。
办理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一楼(永济市零工市场)
联系电话:0359-8088187
202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