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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济市卿头镇安头果品包装厂年产12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26 16:49 信息来源: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4-00094 发布时间 2024-03-26
发布机构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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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关于永济市卿头镇安头果品包装厂年产12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永济市卿头镇安头果品包装厂:

你单位报送的《永济市卿头镇安头果品包装厂年产120万个塑料筐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本项目位于永济市卿头镇西安头村东770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等主体工程以及配套的公辅工程、环保工程和储运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的23%。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二、你单位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各注塑机产生的废气分别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一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在钙粉投料上方及破碎机出料口上方设置集气罩,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水处理和回用工作,生产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基础减震、隔声、风机接口采用软连接、加强设备保养等措施减小噪声影响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二次污染。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定期破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出售给物资回收公司回用;废活性炭、设备检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和废油桶收集后分别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六)项目核定总量:颗粒物0.036吨/年;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0.288吨/年。

(七)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法规政策规定的相关要求办理排污许可手续,不得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项目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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