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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4 16:16 信息来源: 永济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1-04
发布机构 永济市民政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办事指南

项目名称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服务单位

永济市民政局

 

设定依据:

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服务对象:

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受理窗口:

永济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

 

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0359-8016221

 

申报材料:

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户口本、身份正、残疾证及其他能证明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证据、证明);申请审批表;村民代表参加的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及两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照片;村委会的评议意见书;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书(要与参与调查人员的签字);本人全身照;供养协议书;本人农商行卡号复印件

 

服务流程:

个人申请;村评;镇审;市批;发放。

 

收费情况:

免费

 

法定时限:

自接到镇、街道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承诺时限:

自接到镇、街道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最多跑一次”实现方式

现场办理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