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01-04 16:16
信息来源:
永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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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索引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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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24-01-04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民政局 |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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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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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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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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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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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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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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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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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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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特困人员认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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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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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同时符合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他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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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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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社会救助事务中心(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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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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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59-801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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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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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及相关证明资料(户口本、身份正、残疾证及其他能证明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的证据、证明);申请审批表;村民代表参加的两委会议记录复印件(村民代表及两委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公示照片;村委会的评议意见书;乡镇街道的审核意见书(要与参与调查人员的签字);本人全身照;供养协议书;本人农商行卡号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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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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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请;村评;镇审;市批;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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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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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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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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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镇、街道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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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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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接到镇、街道上报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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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多跑一次”实现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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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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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办事指南.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