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永济市镇(街道)权责清单目录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4-00028 | 发布时间 | 2024-01-31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发〔2024〕3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永政发 |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依据《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动态调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的通知》(永政发〔2023〕36号),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组织对镇(街道)权责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形成了永济市各镇权责清单目录(153项)、永济市各街道权责清单目录(98项),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权责清单管理制度
权责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各镇(街道)要严格执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职权,不得继续或变相行使已取消的行政职权;要按照法定职责,依法依规执法,加强协同配合,推进联合执法,完善权力运行机制,坚决防止缺位、越位、错位行为发生。
二、强化主管部门业务指导培训
市直各相关单位要围绕规范执法、执法文书制定等内容,通过案例分析、现场交流等方式实地深入基层开展执法能力提升常态化培训,共同帮助基层提高执法水平,全力确保基层权力运行顺畅高效。
三、做好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
镇(街道)权责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的颁布、修订、废止和改革要求及时调整完善,确保永济市镇(街道)权责清单在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提高便民服务水平中发挥实效。
附件:1.永济市各镇权责清单目录(2024年版).pdf
2.永济市各街道权责清单目录(2024年版).pdf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