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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指导办事指南

发布时间:2024-12-23 16:44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社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12-23
发布机构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一、事项名称:职业指导

  二、事项简述:对劳动者及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服务

  三、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78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20154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修订)、《人力资源市场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0号)、《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2014年、2015年分别修订)、《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64

  四、服务标准:按照《公共就业服务总则》(GB/T 33527-2017)、《职业指导服务规范》GB/T 33554-2017、《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规范》GB/T 33667-2017、《职业介绍服务规范》GB/T 33535-2017、《现场招聘会服务规范》GB/T 30662-2014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877号)、《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的实施意见》(晋人社厅发201964号)等公共就业服务标准和要求执行

  五、办理材料:

  求职者:身份证、现场填写《求职人员登记表》。

  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经办人身份证明 (身份证及招聘委托书)、招聘简章

  六、办理流程:

  申请——受理——办结

  (一)对劳动者指导流程:了解劳动者情况,对劳动者职业能力进行分析和评估;对其择业目标进行分析,指导其调整就业观念和求职意愿并确定职业目标;对需要求职帮助的劳动者,帮助其制定就业计划,并提供职业介绍;定期约见劳动者了解计划进展情况;如果劳动者未按期实现就业则要与其共同分析问题、重新制定就业计划并提供相应的再指导服务

  (二)对用人单位指导流程:根据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和用人需求,对空缺岗位及用人单位的要求进行分析,了解该岗位供求状况;根据岗位分析情况,向用人单位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对于不能通过现有职业介绍服务及时招聘到人员的空缺岗位,与用人单位协商,建议其调整岗位要求和用人条件;分析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中的问题,提出调整招用人员规定和管理方式方面的建议。

  七、办理方式:现场办理

  八、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九、办理结果:通过提供职业指导促进人岗匹配   

  十、结果送达方式:现场反馈、电话反馈

  十一、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

  十二、办事时间:法定工作日

  十三、办理机构及地点: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永济市零工市场)   永济市东丰路18

  十四咨询查询途径:永济市就业服务中心窗口或咨询服务电话0359-8098188

  十五、文书格式:《求职登记表》

  职业指导办事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