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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政策宣传第十五期 (医疗救助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27 10:49 信息来源: 永济市医疗保障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941 发布时间 2023-06-27
发布机构 永济市医疗保障局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问:医疗救助对象范围有哪些?

  答:1.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2.经镇(街道)认定符合条件的因病致贫重病患者(是指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大病患者);

  3.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返贫致贫人口;

  4.经镇(街道)认定符合条件的低收入救助对象(是指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以及符合条件的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

  问:参保资助标准是什么?

  答:1.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予全额资助。

  

  • 低保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8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低于280元按280元资助)。                                                        

 

  3.返贫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标准9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4.低收入救助对象中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按个人缴费标准 50%的比例给予定额资助。

  5.易返贫致贫人口(乡村振兴部门监测范围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按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定额资助。

  问:各类人员住院救助标准及流程是什么?

  答: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各类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报销后,扣除社会互助帮困等因素,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可按比例给予救助。按救助对象类型分类设定年度救助起付标准和救助比例。

  1.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救助比例:不设起付标准,由医疗救助给予保障;(2)救助方式:①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结算救助;②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进行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2.低保对象:(1)救助比例及封顶线:不设起付标准,按 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住院和门诊救助共用年度救助限额6万元。(2)救助方式:①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结算救助;②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进行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1)救助比例及封顶线: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10%,按 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4 万元。(2)救助方式: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4.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收入救助对象:(1)救助比例及封顶线: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5%,按 6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 4 万元。(2)救助方式:①低收入救助对象里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结算救助;②其他低收入救助对象、因病致贫重病患者、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依个人申请进行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5.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1)救助比例及封顶线: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按 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2)救助方式:①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结算救助;②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进行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6.返贫致贫人口:(1)救助比例:不设起付标准,按70%的比例给予医疗救助,省内住院单次目录内费用综合支付比例达不到90%的,救助到90%。2022年-2025年,省内住院,目录外控制比例范围内的住院医疗费用,按85%的比例给予救助。(2)救助方式:①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一站式”结算救助;②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进行线下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问:门诊救助政策有哪些?

  答:1.纳入全省统一门诊慢特病管理的特困人员(含孤儿、实施无人扶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1)救助比例:①特困人员(含孤儿、实施无人扶养儿童)按剩余部分的60%救助;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剩余部分的30%救助。救助方式:①限额管理的慢性病,年底一次性进行线下医疗救助;②纳入住院管理的慢性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患者、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血友病及尿毒症透析)按比例报销部分的费用,每次购药实行“医保报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③市域外购药手工结算的患者,进行线下医疗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 符合享受门诊特药保障政策的特困人员(含孤儿、实施无人扶养儿童)、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1)救助比例:①特困人员(含孤儿、实施无人扶养儿童)按剩余部分20%的比例救助;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按剩余部分10%的比例救助。(2)救助方式:①市域内门诊就诊购特药后,直接结算时实行“医保报销+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②非“一站式”的实行手工结算的患者,进行线下医疗救助,申报人将以下资料递交到本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永济市城乡医疗救助申请表》;申请人身份证、银行卡、户口本复印件;一个自然年度内医保结算单原件。

 

  问:倾斜救助政策有哪些?

  答:对规范转诊且在省域内就医的救助对象,经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仍然较重的,给予倾斜救助,具体救助标准为:

  1、特困人员(含孤儿、实施无人抚养儿童)不设起付标准,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

  2、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低保对象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返贫致贫人口无封顶线。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乡村振兴部门监测对象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5%,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监测对象倾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6万元。

  4、因病致贫重病患者、低收入救助对象起付标准为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按70%的比例给予倾斜救助,倾斜救助年度最高救助限额为4万元。

  咨询电话:0359-808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