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医保政策宣传第十一期(生育保险政策)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930 | 发布时间 | 2023-06-19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
主题词 | 其他 | 体裁 | 其他 |
生育保险基金缴费比例是多少?
生育保险基金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一征缴,实行市级统筹。自2019年7月1日起,按照运城市用人单位参加生育保险(0.5%)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的缴费比例之和(6.5%)作为运城市用人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个人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职工生育保险如何报销?
参保人员在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一类医院(三甲)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700元,自然分娩按病种付费2700元,剖宫产分娩按病种付费6000元;二类医院(三乙、二甲)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600元,自然分娩按病种付费1700元,剖宫产分娩按病种付费3900元;三类医院(二乙及以下)产前检查按人头付费500元,自然分娩按病种付费1500元,剖宫产分娩按病种付费3300元。
生育津贴怎么计算和领取?
领取生育津贴的人员,携带生育住院医院直报结算单到医保中心办理。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生育津贴领取标准=所在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天*产假天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于本省或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计发;低于本省或统筹地区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计发。女职工生育津贴高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全额计发;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
生育津贴计发天数: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的生育津贴。难产的,生育津贴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生育津贴增加15天。
(2)女职工怀孕不满3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15天;满3个月不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30天;满4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的,享受生育津贴42天;满7个月引产的,享受生育津贴98天。
咨询电话:0359-80866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