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2023年医保政策宣传第十三期(异地就医政策)

发布时间:2023-06-25 08:34 信息来源: 永济新闻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929 发布时间 2023-06-25
发布机构 永济市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哪些人员属于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在省外长期(连续6个月以上)生活、居住、工作的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和常驻异地工作的参保人员。


       哪些人员属于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
       1.异地转诊人员。因所在统筹区医疗技术和设备条件不能满足病情救治需要转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的参保人员(含异地备案人员在备案地转诊)。
       2.异地急诊就医人员。在省外因突发急、危、重病在当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近急诊抢救住院的参保人员。
       3.异地非急未转就医人员。不属于省外急诊就医且未按规定办理异地转诊手续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参保人员。
       市域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参照执行。


       异地就医备案怎么办理?
       参保人员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自助服务应首先办理自助备案手续,自助备案成功即可到备案就医地统筹区定点医疗机构(指省内外就医结算系统中的定点医疗机构)持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入院,就医费用或门诊慢特病医疗费用直接结算。
       (一)自助备案渠道:参保人员手机下载安装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关注山西医保公众号(均需开通医保电子凭证),按提示流程自助开通跨省或省内(山西医保公众号)就医自助备案手续。
       (二)办理备案流程:通过国家医保服务平台 APP、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或山西医保公众号填报个人基本情况、备案类型、转诊医院名称、就医地、个人承诺书(签字)等信息,填写完整后系统即自动完成备案。异地转诊人员须填写有转诊资格定点医疗机构的名称(应填写全称,下同)。对异地转诊人员和异地急诊人员两项同时填写为“否”的,医保备案系统自动默认为“跨省非急未转就医人员”。
       (三)持码(卡)结算:备案成功后,便可在选定的就医地定点医疗机构异地就医,凭医保电子凭证或社会保障卡(简称社保卡)办理住院,就医结束后进行直接结算。初次使用的社保卡,需先到参保地社保卡窗口办理激活开通并在定点医药机构至少使用一次。


       异地就医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1.异地长期居住人员自助备案。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海南、西藏、新疆兵团等地就医的,可自助备案到省级统筹区;其他省(市、区)自助备案到市级统筹区。备案成功后,在备案的统筹区内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均可实现直接结算。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费用自助备案长期有效,且可同时在参保地和备案地进行直接结算。已办理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的,不需再办理自助备案手续。异地备案自生效之日起6个月后可以进行变更。
       2.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自助备案。跨省异地转诊人员自助办理备案时,需真实填写有转诊资格的医院名称(全称)信息。异地转诊人员可自助备案到省外就医地省级统筹区或市级统筹区,在所有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的定点医疗机构均可进行住院费用直接结算。跨省和省内异地转诊人员转诊有效期均为180天,期满时需重新办理。参保人员在我市有转诊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开通异地住院直接结算的,个人不需再办理自助备案。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办理自助备案就医直接结算后,下次异地就医前需要再次进行备案。省内异地就医非急未转人员,不需备案也可进行直接结算。
       3.直接结算待遇政策。跨省异地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时,执行就医地医保药品、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用耗材目录及有关规定,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等执行参保地医保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全省统一的医保目录。
       4.手工报销。异地就医费用原则上不允许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因故未能直接结算的一些特殊情况,按规定到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医疗费用报销。跨省住院就医不备案的按非急未转就医人员进行手工报销。


       咨询电话:0359-80866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