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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医保政策宣传第七期(入院登记、职工报销标准、分级诊疗、职工大额医疗补助、报销流程等)

发布时间:2023-06-12 16:50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921 发布时间 2023-06-12
发布机构 永济市人民政府 文号
主题词 其他 体裁 其他

       一、怎么办理入院登记?
       参保患者在省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持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卡在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入院登记。参保患者在省外的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后,持社保卡、入院证(在外长期居住人员、退休异地安置人员及常驻异地工作人员还需提供长期居住证明、或户口本、或参保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在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或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打电话8086667备案,持社保卡和身份证或电子医保凭证在医院医保窗口,进行入院登记。


       二、职工住院报销标准是多少?
       1.三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起付标准200元,支付比例90%。
       2.二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县级: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5%;省、市级:起付标准400元,支付比例85%。
       3.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省、市级: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80%;省外一类收费标准医疗机构:起付标准600元,支付比例80%(城镇职工到省外定点医疗机构诊疗需先行负担5%。)。


       三、分级诊疗政策如何规定?
       1.参保人员在市域外定点医院就诊时,需在市级相应的定点医疗机构办理转诊转院登记后,在异地医院住院直接报销按正常比例支付。转往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履行转诊手续或直接在市域外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降低10%。
       2.长期异地居住、安置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住院证、社保卡、身份证、户口本、或异地居住证明、或参保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到镇(街道)便民服务窗口或政务大厅医保窗口或国家医保APP进行异地备案信息登记后,在常住(驻)地或务工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按正常比例支付。
       3.参保人员在出差、旅游、探亲途中突发急、危、重症患者实施急救、抢救的,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诊治,情况属实的,不执行医保支付比例降低的政策。


       四、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政策如何规定?
       城镇职工患者住院及门慢门特基本统筹支付金额在一个自然年度累计达8万以上,即纳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范围报销,全年封顶线50万元。


       五、出院费用报销流程是什么?
       1.参保患者入院后在就诊医院的医保窗口进行入院登记后,出院时在该院医保窗口进行“一站式”直接结算。意外伤害费用不能直接结算,需拿回参保地进行手工报销。
       2.参保职工由于各种原因在省外住院医院不能直报的,需把病历、费用总清单、结算收据、社保卡、身份证相关资料带回来,在政务大厅医保窗口递交资料进行手工结算。


       咨询电话:0359-80866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