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山西省永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2年)的批复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915 | 发布时间 | 2023-12-28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函〔2023〕18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永政函 |
永济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领导组办公室:
你办《关于申请批准<山西省永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2年)>的请示》(永创森办字〔2023〕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山西省永济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3-2032年)》,你办要加强技术指导,做好检查督查工作。同时,要积极协调督促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按照建设任务要求,科学部署规划、分解落实任务、保证建设质量,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