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本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永济市附属绿化工程建设与养护管理办法》政策解读(文字)

发布时间:2023-11-16 08:25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建设管理,由永济市住建局牵头起草了《永济市附属绿化工程建设与养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将《办法》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依据
       我市自2017年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以来,城市绿化事业不断发展,生态环境持续改善。2023年5月20日至21日,省住建厅国家园林城市复查初审专家组通过审查资料、听取汇报、观看影像、质询答疑、实地检查、座谈交流等方式,对我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情况进行了全方位的检查后,建议我市进一步规范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建设管理,提高城市绿化水平,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复检标准,制定一部具有可操作性的政府规范性文件,将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建设管理纳入法治化范畴,巩固和优化已经取得的绿化成效。
       为全面加强城市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各环节监督管理,推动各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建设管理形成合力,规范相关参建主体行为,保证附属绿化工程建设质量,提高绿化建管水平和档次,为市民提供质量更优、水平更高的绿化环境,市住建局按照专家组的建议,借鉴其他城市在附属绿化建设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依据《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规定和相关技术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本《办法》。
       二、征求意见情况
       《办法》征求了市司法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市政府法律顾问及社会有关方面意见,结合各方面提出的意见对《办法》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三、《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有五章。
       1.第一章是总则,共三条。重点对制定目的、适用范围、主管部门职责进行了明确。
       2.第二章是规划建设与工程管理,共十一条。重点明确了附属绿化工程建设单位审批资料手续、审查程序和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内容,确定了附属绿地的绿地率,细化了批后监管和竣工验收等流程。
       3.第三章是日常监管,共两条。重点明确了附属绿地养护管理单位和居住区附属绿地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公示内容。
       4.第四章是处罚与奖励,共三条。重点明确了损害附属绿地绿化及其设施的行为和处罚标准,对养护技术指导、考核评比、工作人员的行为进行了说明。
       5.第五章是附则,共三条。重点明确了附属绿化工程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交付使用和《办法》的解读单位和有效期限。

       解读单位:永济市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