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2期))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906 | 发布时间 | 2023-11-20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近期,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中,涉及我市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永济市和顺食品厂生产的黑豆腐竹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济市和顺食品厂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3年6月19日的1批次黑豆腐竹,经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检验,蛋白质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济市和顺食品厂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黑豆腐竹共生产1000袋黑豆腐竹(158g/袋),货值5000元;已全部销售给西安市鸿兴副食经销部。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导致不合格的原因是误使了报废的包装材料(变更执行标准之前的包装袋),正常生产中使用的则是已经变更了执行标准的包装袋,变更后的执行标准对蛋白质含量未提出要求。整改措施: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严格生产过程管理,形成各生产环节的规范文件及岗位追责办法,严格包材库的管理,及时处理报废包材。
该企业于2023年8月27日提交整改报告,永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1月14日组织复查验收。
(四)依法处罚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8月24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永济市和顺食品厂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黑豆腐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该企业作出行政处罚如下:
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
罚款10000元;
二、永济市南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小老板每日拌饭海苔
(一)抽检基本情况
永济市南风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为连云港市兴特海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日期为2023年5月7日的1批次小老板每日拌饭海苔,经河南中方质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永济市南风超市有限公司进行调查。经查,该批次小老板每日拌饭海苔从河南省廖氏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共购进16袋,货值156.8元;已全部销售完毕。
(三)排查整改情况
经排查,永济市南风超市有限公司在购进该批次小老板每日拌饭海苔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整改措施:张贴召回公告,对不合格批次的食品进行召回,对产品区进行全面排查。
该企业于2023年10月23日提交整改报告,永济市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10月23日组织复查验收。
(四)依法处罚情况
永济市市场监管局于2023年10月19日对该案件进行立案查处。经调查,永济市南风超市有限公司广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该企业免于处罚。(原因如下:该企业履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