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永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济市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方案
为深入推进和科学评价全市政府系统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各级各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圆满完成2023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政务公开各项目标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永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见附件1)
二、考核细则与评分表
考核分为A类和B类。(见附件2、3)
三、考核方式
考核采用现场考核、网上考核、征询考核、认定考核等方式,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组织开展。
四、计分办法
对A类、B类考核对象采用加分、减分、正负赋分等综合计分办法,A类总分按100分计,B类总分不设限制,A类和B类实际得分均可以超过100分。
加分制:鼓励性考核指标采用加分制。对重点突出、措施得力、成效明显、社会效果好、群众满意度高的单项工作,给予加分,加分分值单独设置,一般不超过所属一级指标权重分值的50%。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因成绩突出得到国家级、省级、运城市级表彰、表扬或有显著创新做法且取得良好效果的,单独设置综合加分项,综合加分项不设上限。
减分制:合规性考核指标采用减分制。减分上限为自身权重分值。对于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失职的,单独设置重大扣分项。重大扣分项不设上限。
正负赋分制:一般考核指标考核所有单位,赋分为正。重点领域考核特定单位,开展效果良好,加分;未开展或效果不好,倒扣分,加扣分内容对应,分值相同。
五、考核程序
(一)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从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小组。
(二)考核小组在考核前10天向被考核单位发出考核通知,要求被考核单位开展自查并准备相关考核印证材料。
(三)考核小组本着公正、客观、真实的原则填写考核评分表,并附评分依据。根据考核得分,按照优秀30%、良好50~60%、一般和较差10~20%(市直单位10%、各镇(街道)20%)的比例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报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审定。
六、结果运用
(一)对考核结果进行全市通报。对考核等次为一般或较差的单位和考核中存在明显短板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
(二)2023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评分及结果报市目标责任考核中心,纳入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附件:1.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
2.2023年度永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
3.2023年度永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B类)
附件1
2023年度全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对象(共38个)
A类(10个):
城东街道、城西街道、城北街道、虞乡镇政府、卿头镇政府、开张镇政府、栲栳镇政府、张营镇政府、蒲州镇政府、韩阳镇政府
B类(28个):
开发区管委会、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市文旅局、市卫体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应急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医保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信访局、市能源局、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市公安局交管大队
附件2附件3:2023年度永济市政务公开工作考核细则与评分表(A类B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