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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时间:2023-11-21 17:18 信息来源: 永济市民政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永济市民政局编制了《永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永济市民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公开涉及公众利益调整、需要公众广泛知晓或者需要公众参与决策的政府信息。依法确定为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社会稳定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一)公开范围

  1.机构概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领导及分工情况;下属单位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2.政务信息:主要包括工作动态、新闻发布等。

  3.政策文件:主要包括永济市民政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性文件及政策解读。

  4.财政信息:主要包括财政预算、决算报告、三公经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招标公告等。

  5.公示:主要包括干部任免、推优评先、评价考核、职称评审等。

  6.权责清单:主要包括权责清单及行政审批事项等。

  7.业务工作:主要包括办事指南、本单位各类业务工作信息。

  8.其他:主要包括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公开:

  1.永济市人民政府网站

  2.永济市民政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民政局办公室二楼

  邮政编码:044500

  联系电话:0359—8016207   传真:0359—8016208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通过信息公开栏、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形式公开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本机关在公开政府信息前,将依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审查。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永济市民政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民政局办公室二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59—8016207   传真:0359—8016208。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书面填写《永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附后),通过信函方式邮寄给民政局办公室。

    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三)申请办理流程

    民政局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根据需要,可通过相应方式对申请人身份进行核对。

    民政局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民政局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

  民政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予以登记,除可以当场答复的外,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需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本机关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入申请办理期限。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情况

  永济市民政局办公室负责永济市民政局信息主动公开工作。

  办公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民政局办公室三楼

  邮政编码:044500

  联系电话:0359—8016207   传真:0359—8016208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监督电话:0359-8016207,地址:永济市银杏东街109号。

  永济市民政局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