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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永济市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1 16:31 信息来源: 永济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6-01
发布机构 永济市司法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司〔20238

 

 

永济市司法局关于印发

永济市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中心

永济市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局班子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此件公开发布)

 

永济市司法局        

                        202361    

 

                   

永济市司法局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巩固深化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专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机关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水平,根据市委政法委《关于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依法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永济、法治永济,加快推进政法工作现代化,服务保障我市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目标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认真组织开展好集中评查化解,做到责任必须压实、底数必须摸清、评查必须到位、化解必须见效、追责必须动真“五个必须”,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分管领导卫海勤局长担任组长,由局办公室、党建办和社区矫正股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的具体实施工作。局办公室负责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局社区矫正股负责社区矫正案件评查工作,局党建办负责纪律监督等工作。

四、评查范围、重点和要求

(一)评查范围

1、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信息化管理平台中尚未化解的信访案件;

2、自行摸排的尚未化解的重点涉法涉诉信访案件;

3、上级转办的重点信访案件;

(二)评查重点

1、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重点评查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合法、计分考核和奖惩情况是否属实等,是否存在档案不规范等问题;

2、社区矫正案件执行中是否存在不到位、不规范,应当收监而未提请等问题。

(三)评查要求

对评查案件,要严格落实“一案三查”,查清原执法司法案件是否存在错误或瑕疵,查清信访人诉求是否合法合理,查清原信访化解工作是否到位;要做到“三个必须”,必须见案件承办人、相关涉案人员、信访人、信访工作人员,必须查阅卷宗、核查证据材料,必须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实体处理、信访化解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评查,确保评查结论客观公正、令人信服、经得起检验。

  • 评查组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情况,逐案成立信访案件、社区矫正案件以及违规违纪案件等评查组,评查组成员不少于3人,案件评查报告由评查人员、审核人员、单位负责人签字负责。

五、方法步骤

2023年5月10日开始至2023年8月10日结束,具体分四个阶段。

(一)摸底清查(5月10日至5月15日)

1、制定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部署开展百日行动。

2、认真摸排现有未化解的信访案件数量,精准掌握本单位信访案件情况,做到底清数明,切实摸清底数。

(二)集中评查(5月16日至6月15日)

    1、组成案件评查专项组,对本单位办理案件开展评查。

2、在运城组织的交叉评查工作中做好配合。

(三)整改彻查(616日至7月15日)

1、督促纠正。对一般性个案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及时转交相关部门调查处理;对案件处理可能错误的,转交有管辖权的相关职能部门进行评定,依法启动司法监督程序;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要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完善制度,确保整改到位;对工作理念、作风问题,要组织开展专题教育、专门培训。

2、依法化解。依据评查结论,找准结案不息诉不息访的症结,靶向施治、法理情结合,开展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实现息诉息访。对原案件处理存在错误和瑕疵的,及时纠错补瑕,维护好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原案件处理决定正确的,耐心释法说理,促使当事人服判息诉;对信访人生活困难,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的,依法予以救助;对信访人无理缠访缠诉,符合终结标准的,依法予以终结。

3、跟踪督办。对案件评查中发现的个案问题和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建立专门台账,相关工作台账要报市委政法委备案,做好跟踪督办,确保一查到底。

(四)总结提升(716日至8月10日)

认真总结评查化解的经验做法和实际效果,研究分析引发信访的执法司法深层次问题,导致久访不息的共性问题,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制度措施,并形成总结报告。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全面梳理司法行政系统涉法涉诉信访案件,认真开展评查化解,对发现的瑕疵错误等问题案件及时依法纠正,追责问责。

2、加强沟通配合,及时上报工作进展。要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案件化解质量5月15日前将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工作方案报市委政法委,确定分管领导及专人负责案件评查化解工作。从5月16日起,每12天向市委政法委报送当前工作进展;8月8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3、严明工作纪律,执行保密规定。在组织案件评查化解百日行动过程中,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不得随意对外泄露在案件评查化解中掌握的相关信息。案件评查结论为内部秘密,不得作为政法单位的裁决依据,不得在法律文书中直接援引,不得归入案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