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发布时间 | 2023-07-31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司法局 | 文号 | |||
主题词 | 体裁 |
永司〔2023〕14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
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
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股室、处、所、中心:
现将《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济市司法局
2023年7月31日
关于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法干警
“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
实 施 方 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引深“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化解基层矛盾纠纷 助力转型发展”专项行动,深化学习“浦江经验”,推动司法行政干部下沉基层,为民办实事、谋实招、求实效,切实解决基层各类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排查化解,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根基,助力乡村振兴。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在全市政法系统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法〔2023〕13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局党组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以大抓基层、夯实基础,助力乡村振兴为根本目标,把自上而下的“浦江经验”和自下而上的“枫桥经验”有机融合,组织司法行政干警深入基层宣传政策法律,推动依法治理;排查各类矛盾纠纷,及时发现风险隐患;依法化解矛盾问题,创优发展环境;切实为民排忧解难,更好回应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助力乡村振兴,推动工作更好融入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活动步骤、方法要求
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从2023年7月下旬开始,到2023年12月底结束,共分为动员部署、排查摸底、分类整治、总结提升四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1、时间:2023年7月下旬—8月10日
2、任务要求:
(1)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及时安排部署。
(2)利用报刊、电视、网络、手机微信等媒介开展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3)公布举报、反映问题电话、邮箱或微信公众号,公布受理部门、联系电话和地址。
(4)司法行政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重要意义,把这一活动作为提升工作理念、转变工作作风的重要载体,作为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检验队伍战斗力的有效手段,认真组织,抓好落实。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切实发挥统筹组织、协调推动、监督指导职能,把握好活动的整体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制约活动开展的突出困难,保障活动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各部门要按照局党组的统一安排部署,结合本部门自身实际和工作特点,积极行动,主动作为,认真按照要求开展走访,形成“大走访、大化解”助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强大合力。
(二)集中排查摸底阶段
1、时间:2023年8月11日—9月10日
2、任务要求:
(1)排查内容:
①矛盾纠纷。重点围绕涉疫领域、教育领域、物业领域、文化旅游领域、劳动关系领域、道路交通事故领域、婚姻家庭领域、邻里关系领域、经济借贷领域等各类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在婚恋家庭领域重点围绕因家庭暴力、婚外情、离婚再婚、抚养责任、赡养老人、教育子女、留守妇女儿童、入赘婚姻、恋爱同居、单亲失亲家庭、婆媳妯娌兄弟姑嫂关系不和、家族积怨、遗产继承、婚礼彩礼及其他原因引发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
②乡村发展问题。“三保障”(教育、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方面的问题;因帮扶政策执行和补贴资金发放不到位而引发的问题;扰乱农户特别是脱贫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行为;欺行霸市,破坏生产环境、经营环境等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阻挠乡村振兴各项政策落实的其他行为。
③黑恶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百姓,操纵、把持、侵蚀基层政权的农村黑恶势力;“村霸”等黑恶势力干扰侵蚀、家族势力影响严重、宗族势力渗透蔓延等问题。
④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虽未形成组织,但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群众敢怒不敢言的街霸、市霸、路霸、车霸等违法犯罪分子;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私藏枪支、弹药,以及制造、存储、运输、买卖雷管、炸药等危险物品;组织传销活动;非法集资活动;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违法犯罪问题。
⑤邪教问题。“法轮功”、“全能神”等邪教违法犯罪活动。
⑥治安问题。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学校、医院突出治安问题等。
⑦重点人群。刑满释放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艾滋病人、易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社会闲散青少年。
⑧执法问题。司法行政部门执法服务中存在的各类问题。
(2)走访范围:
村(社区)及周边企业、市场、门店(铺);脱贫攻坚村;电信诈骗违法犯罪多发村。
(3)走访方法:
采取司法行政干部包点联系,进村(社区)入户,并随机走访周边企业、市场、门店(铺),采取召开干部座谈会、老党员座谈会、群众代表座谈会、随机走访群众等方式,进行深入细致的排查摸底。及时联系包联村民调员、网格员,结合自身业务工作,围绕电信诈骗、脱贫攻坚等方面的问题,进村走访时着制服,司法警车及时跟进,营造浓厚活动氛围,做到真排查、真上门,真宣传、真解决,真结合、真提升,真督导、真抽查,确保“大走访、大排查”不走过场。
(4)走访任务:
①局班子成员要重点围绕脱贫村及矛盾信访问题突出村,每人至少走访1个乡镇,每个乡镇走访2个村,每个村走访不少于30户;同时,也要到附近企业、市场、门店(铺)走访了解。
②司法行政干部结合包联村(社区)情况,每人走访1个村或社区,确保全覆盖,走访村和社区不少于100户(低于100户的村全部走访)。
(5)走访要求:
一要精心组织。参加走访的人员要将工作开展情况如实记录并公示联系方式,认真填写《永济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活动走访摸底情况表》,由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进行分类汇总后上报市委政法委。同时,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剖析,提出整改措施,分类办理,认真撰写走访情况报告,与《摸底情况表》一并于8月28日前上报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二要严格程序。认真按照受理接待、分流明责、调查处理、报告结果、督办问责等群众举报案件处理程序的规定,扎扎实实解决好群众反映的每一起案件、每一个问题,力争受理一起、解决一起,提高群众满意度。三要强化办理。对排查出的问题,小事急事速调速决,就地解决;一般矛盾会同当地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大事难事实行“一案一专班”,确定责任部门、责任人,限期解决到位。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加大督查力度,对在走访、解决问题过程中,走形式、应付差事、工作不扎实、敷衍了事的干部,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格追究责任,推进大走访、大化解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分类整治阶段
1、时间:2023年9月11日—12月10日。
2、任务要求:
集中排查结束后,仍要将排查走访贯穿始终,适时下沉到包联点常态化走访调研(走访调研不少于2次),及时掌握包联村治安稳定、经济发展情况。对集中排查走访的全部问题,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要分门别类,建立台账,对症下药,分类施治,确保解决一个、销号一个。
①打击类。对于刑事治安案件,及时报告市委政法委转交公安机关依法打击处理,该破的破、该逮的逮、该诉的诉、该判的判、该罚的罚,力争有案必破。
②调解类。对于一般性矛盾纠纷,由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研究对策、调解处理;对于政府相关部门因工作原因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各相关部门负责,及时协调处理解决。
③整改类。对于治安混乱地区,上报市委政法委由政法委牵头进行重点整治,迅速改变面貌。
④整顿类。对于举报、反映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不作为、乱作为,甚至违规违纪、违法犯罪的案件,由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会同相关部门负责查实,从严处理。
⑤分流类。对于不属于司法行政系统各部门职责解决范围的问题,上报市委政法委由政法委及时进行分流,移交有关部门解决。
整治化解工作要高度重视,责任明确,按照“谁排查、谁督办协调解决”的原则,精心组织,实事求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针对性采取措施,积极作为、消除隐患,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全方位服务人民群众。对确需协调多部门或分流转办的矛盾问题,由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统一及时汇总后报市专项办牵头组织。
(四)总结提升阶段
1、时间:2023年12月11日—12月底。
2、任务要求:
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参与活动的司法行政干部于12月15日前将个人专项活动总结报告报局专项活动领导组办公室。同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巩固走访整治成果,坚持条块结合、点面结合,常态化、滚动式排查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矛盾纠纷和风险隐患,建立健全助力乡村振兴与履职担当尽责相结合的长效机制。
三、组织领导
为了推动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专项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局党组成立专项活动领导组。
组 长:柴卫国 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卫海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丽萍 副局长
成 员:各股室、处、所、中心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办公室主任由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卫海勤担任;副主任由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樊宁波担任。
附件:
1.永济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走访联系点名单
2.永济市司法行政系统政法干警“大走访、大化解”专项活动走访摸底情况表
永济市司法局 2023年7月3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