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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 亮点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 知

发布时间:2023-07-11 10:11 信息来源: 永济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7-11
发布机构 永济市司法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永司发〔2023〕13 号

 

永济市司法局

关于印发《“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

亮点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各股室、处、所、中心:

       “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局班子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永济市司法局        

                                                                                                          2023年7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永济市司法局

“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

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高质量开展,经市司法局班子研究决定,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的高质量发展”总体思路,坚持“三比三争”的鲜明导向,大力弘扬“钻、拼、抢、争”精神,由各业务股室结合工作职责,选取一项重点业务,提炼工作亮点,细化工作措施,形成具有示范带动意义的经验典型,推动和提升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项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努力在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形成凡事讲政治、谋事为群众、干事重实效、成事争一流的生动局面,营造“崇尚先进、积极向上、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以实干开创法治永济建设新局面。

        二、亮点品牌工作项目

     (一)创建永济司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亮点品牌。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意识,通过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部门职责业务,把机关党建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展的优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社区党建联建等重点工作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司法行政党建服务品牌。(责任股室:党建办)

     (二)深化法治永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试点建设。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使命担当,牢牢把握一体建设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突出亮点打造,通过着眼全局、协同推进,立足实际、凸显特色,在深入推进“三位一体”法治建设中贡献永济经验、永济力量,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擦亮法治永济“金字招牌”,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责任股室:依法治市办秘书股)

     (三)打造“六度”调解法,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品牌创建。坚持深化发展“枫桥经验”,秉承“调解的矛盾、调顺的是民心、调稳的是党的执政根基”调解工作理念,紧扣“夯基础、抓规范、强机制、谋创新、树品牌”的工作思路,探索出一条“以态度树形象,以制度为支撑,以法度强保障,以广度全覆盖,以速度求效应,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宗旨”的“六度”调解新模式,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积极讲好永济调解故事。(责任股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

     (四)开展“法治惠企、护航营商”专项行动。立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三大工作职能,以法律服务为统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维护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把服务企业发展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法律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责任股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

     (五)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巩固近年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的成绩,充分发挥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将制度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股室:法制办)

     (六)创建社区矫正“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以落实教育矫治工作为出发点,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通过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品牌化建设,努力将我市教育矫治工作打造成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点,实现工作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责任股室:社区矫正股)

     (七)开展“强化决定履行,发挥监督实效”重点工作。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以抓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为切入点,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着力点,倒逼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作用,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树立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责任股室:行政复议局)

     (八)创建“普法润民心 法援惠民生”法援品牌。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责任股室:法律援助中心)

     (九)打造“公证惠民”服务品牌。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热情服务理念,着力转变工作作风,推进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群众的公证服务体验,以热情的服务态度、专业的服务水平、高效的出证速度,达到优化公证服务,更好便企利民的目标,助力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责任股室:公证处)

       三、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工作的领导,确保各项亮点工作取得实效,市司法局成立专项行动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柴卫国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卫海勤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杜丽萍  副局长

         员:各股室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办公室主任由卫海勤同志兼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实施。各股室要把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作为全年重要任务,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努力形成司法行政部门争先创优、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声势和工作格局。
    (二)注重统筹结合。各股室要把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与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与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整治“吃拿卡要”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等重点工作相结合,与破解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工作实践难题相结合,强化问题意识,提高政治站位,提升工作水平,以优异的成绩向市委、市政府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强化督促指导。各股室要把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分管领导要加强督促检查、推动工作落实、注重跟踪问效,对发现的问题和不足要及时整改,坚决克服形式主义,防止“两张皮”,不搞“空对空”。局班子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
       (四)突出舆论宣传。各股室要精心组织策划,依托电视、报纸、网络和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加大宣传的力度和密度,大力宣传市司法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的新进展、新成效,及时总结推广各项亮点工作中创新经验做法,做到面上有声势、宣传有深度、报道有重点,形成强大的舆论影响。

        附:各品牌工作创建方案

        1.永济司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品牌创建方案

        2.开展法治永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试点建设方案

        3.打造“‘五度’调解法,讲好永济调解故事”亮点品牌方案

        4.开展“法治惠企、护航营商”专项行动方案

        5.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方案

        6.创建社区矫正“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方案

        7.开展“强化决定履行,发挥监督实效”重点工作方案

        8.创建“普法润民心 法援惠民生”法援品牌方案

        9.打造“公证惠民”服务品牌方案

 

 

 

 

 

 

 

 

 

 

 

 

 

附件1:

“党建引领·法治保障”

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争荣誉、树品牌、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推动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全面进步、全面过硬,以高质量党建引领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永济司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党建品牌创建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治引领、党建先行、业务跟进、服务为民、保障有力”的党建工作思路,积极做好机关党建与司法行政业务深度整合,推动党建引领与司法业务有效衔接、一体推进、共同提高,高标准落实新时代党建工作要求,创建司法行政系统特色鲜明、主题突出、内涵丰富、社会认可的党建品牌,提高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工作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党建品牌创建活动, 深化五面红旗示范机关建设进一步树牢党员干部“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意识,推动机关党建和司法行政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将党建工作主动融入、主动对接全市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部门职责业务,把机关党建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发展的优势,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社区党建联建等重点工作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司法行政党建服务品牌,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知名度。
        三、工作措施
        一是“党建+法治”。立足司法行政机关是“政治机关、法治部门、纪律部队”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创新赋能,履职尽责服务保障中心大局。强化“党建+法治”引领作用把党的建设贯穿到全面依法治市和司法行政工作各环节、全过程,高位统筹推进法治永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坚持把推进更高水平法治永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的高质量发展”的具体行动,引导党员干部在全力落实高质量发展中当先锋、打头阵,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悉心书写新时代党建、法治齐头并进的新篇章。
        二是“党建+服务”。突出司法行政机关公共法律服务作用,全力打造“党建+服务”护航矩阵。持续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常态化、长效化,把党建工作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社区矫正等司法行政基本职能融合,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为载体,以实施“免费法律咨询便民工程”、“法惠民生”等公共法律服务项目为契机,组织全市法律服务工作者深入村(社区)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和法律服务资源优势,在服务群众中凸显司法行政党建工作的亮点特色。
        三是“党建+共治聚焦基层社会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坚持“民呼我应、领办实事”,健全党员“群众点单、社区派单、党员接单”管理机制,督促下沉党员积极主动认领群众微心愿,参与社区(小区)爱心帮扶、创文创卫、疫情防控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党员下沉社区(小区)开展志愿服务常态化长效化,进一步提升“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联系服务居民群众机制,积极为社区居民排忧解难,办好事实事,推动服务型机关党组织建设,激励引导党员干部在基层一线锤炼党性、砥砺品质、增长才干。
        四是“党建+先锋”。以争当先锋为驱动,持续在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上下力气、开新局,建立完善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制度,广泛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挂牌服务制、服务承诺制等制度,深化“优秀服务窗口”、“优秀机关服务品牌”、“党员先锋岗”、“服务标兵”等创建活动,在机关广大党员中积极营造学、比、赶、帮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党员带头密切联系群众,爱岗敬业、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争当群众满意的服务表率。     

        四、工作步骤

       “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党建品牌创建活动2023年3月开始到2023年10月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3年3月)

        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品牌定位,分解责任目标,落实创建措施,形成系统的创建运行机制。召开动员部署会,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充分调动全体党员参与品牌创建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发挥好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二)培育品牌阶段(2023年4月一2023年9月)

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创建工作方案,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创新工作思路,丰富创建载体,积极探索把党建品牌创建与司法行政各项工作统筹结合的最佳模式,切实把品牌创建活动开展的效果落实到提高司法行政工作的效率和服务水平上,使党建品牌创建的内涵不断充实、品质不断提升、影响力不断扩大。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10月一2023年11月)

认真归纳总结党建品牌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成效和经验,形成典型材料。同时,探索建立一整套规范性、程序性和操作性强的规章制度,实现对党建品牌的长效管理,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不断提高我局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和公众信任度,并在实践中不断提升发展。

    五、组织领导
     (一)提高认识。全体党员干部要“党建引领·法治保障”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作为深化司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的重要抓手,以新的理念、新的思路和新的载体,将其打造成为“站得住、叫得响、有影响”的党建品牌,不断扩大司法行政党建工作影响力。

     (二)强化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活动的领导,成立局党建品牌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党组其他成员任副组长,机关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品牌的创建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建办,负责品牌创建的日常工作。
     (三)积极参与。全体党员干部要积极主动参与党建品牌创建活动,依照品牌创建的标准和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维护党建品牌形象。要及时总结品牌创建工作中的经验做法,深入做好对内对外宣传,提高党建品牌的知名度,增强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的影响力。
     (四)完善制度。局创建领导小组将对党建品牌进行跟踪督查,对品牌创建中涌现的先进典型给予鼓励,对出现的不良苗头性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推进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党建品牌创建工作深入开展。

 

 

 

 

附件2:

开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

一体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按照运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安排,永济市先行开展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现结合工作实际,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市办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山西省委全面依法治国(省)工作会议精神,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贯彻落实《永济市贯彻落实<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永济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的实施方案》及《永济市贯彻落实<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的实施方案》,充分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为全市“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省委“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和运城市委“五抓一优一促”总体思路和要求,聚焦永济市“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的定位布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抓手,力争通过一年时间,各项法治制度基本完善,机制不断健全,治理能力明显提升,试点工作基本建成。再用两年时间,全市社会领域制度规范更加完备,法治可信赖、权利有保障、义务必履行、道德需遵守的法治理念牢固树立,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高,法治永济、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试点全面建成。

        三、工作举措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作为党校和组织部主体班培训重点课程,开展全市法治工作部门全战线、全覆盖培训轮训,切实筑牢思想根基。立足永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市域优势特点、基层治理实践,找准法治建设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的切入点、着力点,将全面依法治国顶层设计转化为推进永济法治建设的制度规范、政策措施和实际行动,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决策部署落实到“最后一公里”。

      (二)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严格落实学法制度,把宪法学习列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列入党校教育培训大纲。推进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等主题活动,增强青少年的规则意识、法治观念。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活动。

      (三)规范依法治市委员会协调小组运行。各协调小组要认真履行职责,谋划推动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在本领域的落实。建立健全协调小组定期会议、审议文件、工作协调、请示报告、联络员等制度机制,确保高效有序开展工作。

      (四)加强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建设。依法治市办要统筹、协调、督促、推动有关方面落实委员会决定事项和工作部署。建立健全办公室工作运行、组织协调、请示报告、推动落实等制度机制。统筹法治工作部门编制,充实加强办公室专门工作力量,确保专人干事、高效运转。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通过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受理投诉举报、行政执法考核评议等方式,推进年度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大力整治重点领域执法突出问题。将镇(街道)司法所纳入监督主体,对镇(街道)行政执法实施监督。

      (六)加强一体建设组织实施。督促各镇(街道)和市直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和工作机制,结合各自实际制定相应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切实加强普法工作谋划和保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等为学习宣传重点,加强对国家工作人员、青少年、基层干部群众等重点人群的普法教育,组织发动各类普法力量,开展法律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等活动,实现多层次、多领域、全覆盖。

      (七)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年度履职报告评议活动,加强对落实普法责任制的考核、检查及普法效果评估。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各类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全面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常态化、制度化。

      (八)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坚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宣传教育,以法治文化引领、熏陶广大人民群众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法治文化产品创作,挖掘人文、旅游等资源,打造永济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组织普法志愿者、法治文艺团体等广泛开展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法治文化深入人心。组织机关单位、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普遍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对市级法治主题公园提升改造,建设沿黄法治文化示范基地,培育更多的法治宣传教育阵地,让法治文化元素遍布全市。

       九)优化公共法律服务。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继续实施免费法律咨询和特殊群体法律援助惠民工程,加大对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等群体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

      (十)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管理考核,创新服务方式,强化工作保障,提升“全覆盖”工作质效,让公共法律服务“抬头看得见、用时找得着”。

      (十一)构建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市镇村三级社会矛盾调处化解中心运行机制,深化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推进道路交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推广个人品牌调解室。健全人民调解组织,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十二)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升人民群众的知晓率。从案件受理、审理、决定的作出和履行、制度建设以及工作保障等方面推进规范化,切实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鼓励运用调解手段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四、实施步骤

      (一)安排部署(2023年4月)。成立永济市“一体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专班,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举措。同时,采用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营造一体建设试点的良好氛围。

      (二)强力推进(2023年5月至11月)。依法治市办加强与各责任单位协调联动,合力推动试点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基本完成一体建设试点工作。

      (三)总结提升(2023年12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估,补短板、强弱项,推动问题整改。总结提炼“一体建设试点”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圆满完成试点建设任务,为运城市一体建设提供永济模板和永济经验。

        五、工作要求

        要深刻认识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推进“一体建设”试点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和开展“一体建设试点”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普法依法治理和依法治市办加强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推动各责任部门主动认领,明确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举措、同时注重打造亮点,以点带面,确保试点工作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附件3:

“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

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深入开展“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永济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出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让“有纠纷找调解”的理念深入人心,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以“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创建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各级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关于人民调解有关精神,不断推动永济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树牢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的作用意识,努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积极开展以态度、制度、法度、广度、速度、满意度为主要内涵的“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创建活动,打造永济调解品牌。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以“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创建活动,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123456”工作思路,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规范化建设,形成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保障有力、高效联动的新格局,切实将矛盾纠纷做到抓早防升级、抓细防疏漏、抓实防隐患,努力将永济“六度调解法”打造成为在运城市有引领性、在全省有影响力的人民调解品牌,为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工作举措

        一是以态度树形象。精心将一些态度和蔼、公道正派、热心人民调解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在人民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人员选树到各类调解员队伍中,形成人民调解协会为引领、镇村调解为基础、行专调解为补充的专业化调解员队伍,全面加强业务能力培训,引导调解员热心做好接待、耐心做好解答、真心做好服务,积极用“三心”做好工作,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不断提升调解员综合能力素质,着力打造一支过硬的永济人民调解员队伍,努力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员影响力。

        二是以制度为支撑。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与市人民调解协会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各镇(街)专职人民调解员、各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员工作例会制度、关于重大矛盾纠纷分析研判制度、人民调解员管理办法、人民调解员绩效考核和奖励办法、人民调解案卷和案例认定标准等规章制度,并着重做好人民调解各项制度的落实工作,做到落地见效,确保我市人民调解工作沿着规范化道路不断前行。

        三是以法度强保障。认真贯彻落实好《人民调解法》,引导调解员综合运用“情、理、法”调解好每一起案件;加强对调解协议的法律审核,重点审核协议双方当事人适格性、证据关联性、协议条款的完整性、协议内容的合法性和协议整体性,通过审核有效提高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对于适宜司法确认的调解案件原则上全部积极引导协助当事人做好司法确认,增强履行执行力。

        四是以广度全覆盖。积极发挥市镇村三级矛调中心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作用,不断强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机制建设,加强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关口把控,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健全完善衔接联动化解机制,依托市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各接待窗口,法院、检察、公安、信访、司法、专业行业等部门积极开展资源共享、会商研判、衔接联动制度机制探索,深化“非诉衔接”“检调对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政调对接”机制建设,积极拓展调解广度,深化覆盖面,实现优势互补,依法及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达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五是以速度求效应。构建“专班+专家”模式,成立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专班,增强矛盾调处化解的速度,依托市调解协会建立由调解能手、律师、法官、心理疏导等人员组成的重大矛盾纠纷化解专班,对于突发重大矛盾纠纷,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通过有针对性地研究案情、谋划调解方案,挑选行家进行调解,确保案件能够及时得到调处,切实提高调解质效。

六是以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宗旨。积极引导市镇村三级调解员和各行业专业调解员始终将人民满意不满意放在首要位置,充分运用“六度调解法”有效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用实际行动真正讲好永济“调解故事”,有效提升我市人民调解工作影响力,切实做到让人民群众满意。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召开司法所工作人员、专职人民调解员动员部署会议,全面安排开展以“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创建活动,凝聚共识、统一思想,确保创建活动起好头、开好步。

   (二)工作开展阶段4月至9月为工作主要开展阶段,市人民调解协会、各行专调委会、各镇级调委会以及各村级调委会人民调解员要将“六度调解法”深入融汇到每一起调解案件当中,以实际行动积极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切实提升调解质效。

   (三)经验总结阶段。10月至12月为经验总结阶段,要认真总结好“六度调解法”,深入挖掘调解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调解案件和优秀人民调解员,要积极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大力宣传永济人民调解“六度调解法”,切实提升永济人民调解工作品牌影响力。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人民调解协会、司法所同志和广大人民调解员要将开展以“六度调解法” 讲好永济“调解故事”创建活动作为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提档升级的重要抓手,思想上高度重视,团结协作、积极创新,全面完成好此项工作任务。

     (二)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保障永济人民调解工作能够提档升级、做出成效、形成影响、打出品牌,成立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股长、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各司法所所长组成。

     (三)压实工作责任。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要按照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落实举措,明确任务时间节点和阶段要求,做到环环相扣,层层落实,确保效果。积极引导市人民调解协会充分发挥引领作用,全面协调好各镇(街)村(社区)、各行业调委会人民调解员积极做好人民调解各项工作,确保创建活动切实取得实效。

 

 

 

 

 

 

 

附件4:

“法治惠企 护航营商”

法律服务品牌创建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防范和化解法律风险能力,助力企业健康发展,公共法律服务股将立足“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律宣传”三大工作职能,以法律服务为统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维护企业及群众合法权益,把服务企业发展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为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驾护航。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不断提高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和创新性,提高法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积极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精准施策

      二、工作目标

围绕省、运城、永济决策部署,以法治惠企、护航营商为主题,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突出位置,法律服务窗口前移,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律师专家库”,组建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对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主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在全市形成有影响力的法律服务品牌。

      三、工作举措

      1.加强队伍建设,厚植营商环境土壤。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建立完善“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律师专家库”,组建法律服务律师志愿团,主动对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开展点对点“法体检”。

      2.整理政策文件,直面问题促创优。聚焦企业需求,收集整理当前各类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文件,为企业和群众提供及时、高效、权威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引服务,助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享受营商环境变好红利。

      3. 高点谋划建机制,助推“万所联万会”。与市工商联、市中小微企业中心联合,搭建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与商会、企业沟通联系渠道,建立与商会、企业深度交流机制,引导企业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及时掌握化解企业发展难点、痛点、堵点,推动涉企法律服务向主动服务、精准服务转变,以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为目标,针对企业不同的法律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套餐”,增强“送法进企业”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全力为企业纾困解难,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举措落实落细。

      四、实施步骤

      1. 收集、整理、印刷企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办事指引服务,助推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完成时限:2023年3月底前)

      2. 与市工商联、市中小微企业中心联合,开展“送法进企业”,针对企业不同的法律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法治套餐”。(完成时限:2023年4月底前)

      3. 与市工信局联系、沟通,组织律师主动对接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标志性引领性产业集群,开展点对点“法体检”。(完成时限:2023年6月底前)

      4.深化、提升优化营商环境做法及经验,为继续推动涉企法律服务向主动服务、精准服务转变,从而打通服务企业“最后一公里”。(完成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细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举措,做到责任到人;高度重视,按要求做好法律服务、律师服务企业等工作,确保任务圆满完成。

      (二) 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横幅、海报、宣传栏及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电子屏等宣传载体,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大力开展“法治惠企,护航营商”各类宣传活动,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引导企业树立合法合规理念,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 加强监督考核。将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律师和法律工作者年度考核体系,确保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增强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公共法律服务股积极进行监督,推动该项工作正常推进。

 

附件5:

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

实施方案   

      为认真做好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山西省开展市县法治建设督察反馈意见相关问题的整改,进一步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和社会满意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经研究,在全市各执法单位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以下简称 “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行政执法 三项制度对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性、整体性、突破性作用,切实将制度要求贯彻落实到每一个行政执法行为的每一个环节,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着力提高行政执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全面提升全市行政执法水平。

      (二)工作目标。巩固近年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保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全面实行,执法信息及时公示公开;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规范运行,音像记录设备合理配备,行政执法文字记录和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到位,审核程序规范有序,法制审核力量配齐配强。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按照《永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方案》(永政办发201917号)、《永济市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永司发202111号)文件规定要求,从以下个方面逐条逐项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提升措施,着力解决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和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行政执法制度体系建设方面。查是否建立责任明确、管理规范、投入稳定的执法保障机制,充分保障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是否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三项制度体系、要义、操作流程;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统一证件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行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情况

      (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落实方面。查是否在网站、办事大厅和服务窗口主动公开执法信息并形成常态机制;是否在执法过程中出示或者佩戴行政执法证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明身份,告知执法事由、依据和权利义务;是否及时公开执法检查、执法决定信息,方便群众查询;是否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等。

      (三)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方面。查执法程序启动、调查询问、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是否按要求进行文字、音像记录,实现对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是否建立和完善《音像记录事项清单》,对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场所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是否按规定配备执法记录音像设备、集中存储设备;执法人员是否按规定及时将音像资料归档入卷保存行政执法文书格式文本是否统一、规范情况等。

      (四)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方面。查是否明确法制审核机构和法制审核人员,达到法制审核人员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5%的要求;是否落实培训制度,为法制审核工作高水平运行提供保障;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涵盖重大执法事项,确保行政行为合法,败诉率维持较低水平;是否将执法和审核相分离,未经法制审核或法制审核未通过不得作出重大执法决定等。

      (五)规范行政裁量权制度、裁量基准方面。查是否制定和完善本系统涉及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行政裁量制度和裁量基准;是否根据法律法规 立改废 和机构职能变化及时进行动态调整,并在公示平台及时更新内容;是否正确适用行政裁量制度和裁量基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

      各执法单位要在3中旬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组织本单位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审核人员等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永济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永济市镇(街道)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充分认识深入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工作重点,为扎实开展活动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自查整改阶段(4月至6月)。各执法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要求对照清单(详见附件)逐条逐项自查,认真梳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短板、弱项,形成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和时限。615日前,各单位将问题清单及整改措施市司法局。

      (三)监督检查阶段(7月至8月)

      永济市司法局将对各执法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查看资料、听取汇报、个别谈话、座谈交流、明察暗访、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各执法单位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问题梳理和整改落实情况,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四)总结提升阶段(9月至10月)

      各执法单位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成效认真进行总结,重点是总结本单位在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方面的措施、成效、不足及今后努力方向等等,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分析问题根源,理清工作思路,建立长效机制。1010前,各执法单位活动开展情况的结报告市司法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执法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强化年活动作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质量、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举措,按照时间节点和要求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二)注重实效。各执法单位要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突出重点、立行立改,认真梳理问题,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并注重总结好经验好做法,不断提升“三项制度”实践效果,相关信息及时报送市司法局。

      (三)强化监督。将成立督查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对工作推进不力,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滞后的单位,严厉督促整改,并纳入年度法治建设督察考核范围。

附件6:

社区矫正“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社区矫正“123456”工作模式,打造具有永济特色的教育矫治品牌,切实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工作水平。根据“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的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开展社区矫正“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活动,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的奋斗目标,坚持“党建引领、二项任务、三个平台、四个基地、五项教育和六个标准”的“123456”工作模式,以完善和丰富“一所一品”矫正亮点为核心,开创具有永济特色的教育矫治工作局面,努力为永济“加快转型、振兴崛起”的大局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二、工作目标

      以落实教育矫治工作为出发点,以提升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素质为着力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落脚点,通过品牌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全市社区矫正对象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的品牌化建设,努力将我市教育矫治工作打造成在全省范围内有一定影响力的示范点,实现工作效果、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三、工作举措

      一是学思想,做合格公民。一月开展一次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以国家方针政策和重大会议精神为重点的政治教育,提升社区矫正对象对共产党执政规律、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人类社会发展规律认识,开拓社区矫正对象认识国内外形势和国家社会发展的正确视野,培养和提升其热爱国家、热爱社会的思想认识,努力做一个合格公民。

      二是学法律,做守法公民。一月开展一次以宪法、民法典、刑法和社区矫正法等与社区矫正息息相关的法治课程。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入理解法律的内涵和本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利与依法履行义务的素质、修养和能力,并使其在学法用法的过程中深入体会良法善治的重大意义,达到自觉自愿地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信仰法律的目的,进而提升法治素养,做一个守法公民。

      三是学经典,做文明公民。一月开展一次诵读中华经典优秀文化课程,使社区矫正对象学习并传承好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升其思想觉悟、道德水准和文明素养,为提高永济社会文明程度和文明城市创建尽一份自己应尽的义务。挖掘各镇、街道的文化底蕴,拓展一批具有文化特色的教育基地,一季度开展一次现场参观学习活动,使社区矫正对象深入了解永济的历史,培养其热爱家乡的情怀,努力做一个文明公民。

      四是学心理,做健康公民。一季度开展一轮心理团辅,确定“唤醒生命,探寻目标”、“做情绪的主人”、“我也能成万人迷---人际沟通”和“向阳而生,回归社会”四大模块,分别对应社区矫正对象犯罪后、入矫时、接受矫正中和解矫前四个阶段,旨在帮助其认罪悔罪,正确认知自我,强化自律,加强人际关系,走出人生低谷,顺利融入社会,做一个心向阳光的健康公民。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3日-3月16日)

召开社区矫正“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动员部署会议,深刻领会局党组提出“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的意义,了解和掌握“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的任务目标,不断提高全市教育矫治工作的时效性。

      (二)计划实施阶段(3月17日-12月20日)

社区矫正股和各司法所严格落实“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的工作举措,积极做好教学资源的收集、归档和整理工作,严格落实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教育矫治的工作要求,认真高效的完成四个方面的教育矫治任务。社区矫正股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方式对司法所开展创建活动进行检查督导,对存在的问题采用现场督办的方式,做好立查立改。

      (三)总结验收阶段(12月21日-12月31日)

社区矫正股做好对“四学四做”教育矫治品牌创建的验收工作,组织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表扬好的经验做法,具有推广价值的形成相关制度。并将创建活动纳入年终社区矫正工作考核内容,向局党组提交先进个人和先进做法,汇报存在的问题,作为局党组考核司法所和工作人员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品牌创建活动顺利进行,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局长卫海勤同志任组长,社区矫正股李杰同志任副组长,各司法所所长为成员,领导组办公室设在社区矫正股,负责创建活动具体工作任务。

      (二)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当前我市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和存在问题,要勇于承担责任和履行职责,以高度的责任感积极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全面打造具有永济特色的品牌教育矫治模式和经验。

      (三)强化责任落实

社区矫正股和司法所根据方案的具体要求,要统筹安排教育矫治学习课程并做好等级、整理和汇总工作;各司法所于3月底要在各自辖区内确定一个具有当地文化特色的教育基地,并及时向社区矫正股上报。全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提高工作落实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型,并将好的经验做法及时总结以便全市推广。

附件7:

“强化决定履行,发挥监督实效”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复议工作实效,按照“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总体要求,开展强化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发挥监督实效,开创行政复议服务工作新局面。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重要论述,认真践行“复议为民”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功能,以抓行政复议决定履行为切入点,以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为着力点,倒逼提升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

      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强化行政复议决定监督履行,借助“一报告”“一抄告”“两通报”制度的约束力,切实发挥行政复议对行政机关内部的纠错作用,打通行政复议监督依法行政、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最后一公里”,树立行政复议权威性和公信力,努力在运城市行政复议机构标准化建设中走在前列,全面提升我市行政复议工作上台阶、上水平,在运城市走前列,排名第一方阵。

      三、工作措施

      一是摸清家底,确保监督全覆盖。2022年1月1日至今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履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清单,分析主要原因并制定针对性解决措施,为强化复议决定履行监督奠定基础。

      二是多措并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通过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流程精细化、规范化,严格落实有错必纠的工作原则,严格行政复议审查标准,严把事实关、程序关、法律关,依法纠正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依法公正办理案件,增强复议决定书说理性和制作质量,平衡好行政复议的行政性和司法性,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监督作用和纠错功能,增强当事人的认同感。

      三是细化规定,实现监督制度保障。落实“一报告”“一抄告”“两通报”制度,将行政复议工作开展情况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标,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报告行政复议工作情况。建立行政复议决定履行报告、回访、检查、考核和追责机制,实行“谁办案、谁回访、谁负责”的工作原则,对作出的行政复议纠错决定进行全面回访并做好情况记录,对回访中发现的不履行或拖延履行行政复议纠错决定的情况,及时制发《责令限期履行行政复议决定通知书》等有效措施督促整改,积极发挥行政机关内部监督功能。

      四是积极探索,建立部门联动机制。探索建立与法院、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动机制,通过信息通报、案件移送、办案协作、联席会议等方式,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与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工作,有效解决以往外部监督与内部监督衔接不畅、甚至相互脱节的问题,切实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四、实施步骤

      调查摸底阶段(1月至4月)。完成对各行政执法单位2022年1月1日至今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履行情况的全面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为后续工作开展打好基础。

      工作开展阶段(4月至11月)。一是开展办案人员业务培训,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二是探索召开与法院、检察院、各行政执法部门联席会议,协同推动行政复议发挥化解行政争议作用;三是对新作出撤销、确认违法、责令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责令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复议决定的案件做好监督履行工作,建立报告、回访、检查、考核和追责机制,做到“不漏一案”。

      经验总结阶段(11月至12月)。认真总结经验,将复议决定监督履行工作中的问题、难点进行分析,探索建立工作机制,将工作经验转化为制度规范,以制度规范保障行政复议工作开展。

      五、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保障。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重要职责,充分认识进一步做好监督行政复议决定履行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推动解决行政复议决定未履行问题,确保落地见效。

      强化队伍建设。组织开展行政复议应诉骨干人员培训工作,创新培训形式,不断提升办案人员业务能力,提高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严格落实责任。我们将认真做好谋划,层层压实责任,明确时间节点,细化任务分工,确保落实到人,坚决防止走过场。要注重总结,涉及普遍性问题的,要提出制度化、常态化的解决机制,通过完善制度提升履行能力和水平。

 

 

 

 

 

 

 

附件8:

普法润民心 法援惠民生

法援品牌创建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全面进步,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多样化法律服务需求,深化便民利民惠民措施,扩大法律援助影响,提高法律援助质量,为困难群众提供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

       二、工作目标

推进“普法润民心 法援惠民生”品牌建设,不断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使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开辟特殊人群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办理流程、深化便民举措,加大对农民工、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等特殊群体的援助力度,促进法律援助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让每一个困难群众都打得起官司,做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对法律援助工作满意度,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力。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知晓率。一是抓线下宣传,提高知晓率。将法律援助宣传工作纳入全年工作计划,充分利用运用集中培训讲法、下乡基层普法、现场解答等方式从而达到维护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同时,抓好各宣传节点法律援助宣传,在“三八”国际妇女节、“五一劳动节“”、“12·4”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的宣传活动中,充分履行职责,面对面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二是抓线上宣传,扩大覆盖面。充分发挥新媒体宣传优势,利用广场大屏、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向群众推送接地气、通俗易懂的法律援助知识,不断扩大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三是抓专业宣传,增强时效性。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作用,利用值班律师、村法律顾问、人民调解员在入村服务、纠纷调解等工作中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二)落实证明事项个人诚信承诺制,应援尽援。制定《永济市法律援助经济困难状况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中心在受理申请时,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根据申请人提供的村级及以上政府部门的经济困难证明,中心核查属实,给予援助;二是申请人如实说明自已的经济困难状况,采取个人诚信承诺,并告知其因不实承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签署承诺书。援助中心主要通过书面核查、网络核查、实地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承诺内容进行查证。

      (三)加强援助队伍建设,建立法律援助专家库,提升服务质量。收集律师个人资料,建立民法、刑法、行政法等律师专家库,推进法律援助队伍专业化建设。组建法律援助名优律师团,中心受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将首选指派名优律师团中的律师承办,进一步提升我市法律援助办案质量,提高法律援助质量和群众满意度,更好地维护广大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定期开展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业务知识培训学习,提高法律援助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能力。跟踪监督案件办理,通过旁听庭审、卷宗评查、回访受援人等方式,督促法律援助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高效办结案件。

      (四)发挥现有法律援助工作站作用,拓展法律援助网络,增设法律援助联络点。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工作站点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主动发现需求、积极提供帮扶,着力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本地工作站运作实际需求结合,建立健全规范的运行流程和标准,做到权责清晰、规程明确的制度规范。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站与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服务机构、人民调解组织等机构的工作衔接,促进站点高效运转。健全协作机制,提高帮扶救助对象等特殊群体获得法律援助服务的便利性、针对性。同时,为充分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在保民生、促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强化法律援助服务,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拟增设法律援助联络点,将便捷和实惠送到群众身边。拟增设市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络点,通过公示律师信息,让当事人遇到法律问题时可以通过联系援助律师,援助律师运用专业法律知识,告知当事人在涉外婚姻家庭中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进行纠纷劝导、婚姻调解,从而更人性化地促进婚姻登记工作的开展。拟增设人社局劳动监察大队联络点,主要针对农民工拖欠工资、工伤认定、确认劳动关系定等问题,使当事人遇到相关问题可以通过联系援助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指引当事人合法合理维权等援助服务,从而更妥善地为当事人解决实际问题。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真正把这项工作置于办好民生实事的突出位置,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突出重点、精心组织、统筹实施,推动实施方案有序开展,确保不打折扣、不走过场。

      (二)精心组织推进。加强组织推进,确保“普法润民心 法援惠民生”系列活动有序开展,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水平。

      (三)营造良好氛围。积极运用各种媒体,宣传报道系列活动的服务内容、服务渠道、服务成效,扩大法律援助社会影响,推动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援助工作的良好氛围。

附件9:

打造“公证惠民”服务品牌实施方案

      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力在运城树立先进品牌,满足社会需求,是公证服务的永恒主题,永济市公证处积极优化公证服务体系,以优质的服务服务于百姓,着力打造“公证惠民”服务品牌,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持续推进公证行业“放管服”改革,提升公证服务水平,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改善群众的公证服务体验,进一步加强公证便民服务工作。

      二、工作目标

      围绕大局、服务中心,牢固树立执业为民、热情服务理念,着力转变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以热情的服务态度、专业的服务水平、高效的出证速度,纵深推进公证“放管服效”改革,达到优化公证服务,更好便企利民的目标,助力创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服务指引,便于群众“明白”办证

      1、加强宣传指引。通过编制公证事项办理指引手册等方式,以通俗易懂的语言文字,说明各类公证的作用、申办的程序、须准备的证明材料、注意事项等,在公证窗口通过扫描二维码等形式进行宣传引导,让有公证服务需求的群众能够方便及时地获悉相关信息,有针对性地预先准备。

      2、加强接待服务。选派服务态度好、责任心强的公证人员,负责解答群众咨询,解释与公证事项有关问题,就申办事项与群众进行充分沟通。根据接待情况安排流动引导员加强窗口服务指引,尽量缩短当事人等候办证的时间。落实接待一次性告知制度,结合申办公证告知书和相关宣传资料,细心解答咨询、受理申请,努力做到问题一次性解答清、所需材料一次性告知全。

      3、加强“证中”指导。首次接待当事人后,即成为当事人“办证顾问”,主动向当事人提供联系方式,做好后续跟进工作,通过微信等即时通讯工具保持沟通,随时解答当事人遇到的困难问题,指导当事人准备办证材料。

      (二)推行能动办证,解决群众“举证”难题

      4、精简证明材料。不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无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确实无法提供证明材料的,不简单拒绝受理,应当告知间接证明材料及取得途径,并做好解释和指导工作。不要求当事人循环证明,凡能通过个人有效证照证明或部门间信息共享核验的证明材料,未让当事人重复提供。

      5、推广代查代办。根据当事人需求,提供免费的邮寄公证书等延伸服务,永济公证处与不动产登记部门合作,设立不动产登记便民窗口,提供继承等公证后的不动产登记咨询、受理、发证等“一站式”服务。

      (三)改进服务模式,帮助群众“快捷”办证

      6、优化服务流程。实行业务繁简分流,提高办证效率。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无争议的公证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真实的,一般在受理后的3个工作日内出证。签名、委托、声明等简单公证事项,尽可能当天出证。为满足群众急需,周日、法定节假日预约办证。

(四)推行亲民措施,增强群众服务获得感

      7、改善客户体验。始终坚持向年老体衰、身体确有不便的特殊困难当事人提供预约上门服务。进一步优化窗口设施,配备口罩、消毒液,免费提供饮水、无线上网、手机充电等日常生活服务;设立电子显示屏、预约取号机,使来访当事人对等候时间心中有数。

      8、保护个人信息。本着办证必需和当事人自愿的原则收集个人信息,并制定当事人个人信息收集使用规则。对公证申请进行审查时,向当事人告知收集个人信息的目的、方式、范围以及拒绝提供信息的后果。非经当事人同意,从未将公证书正副本发给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人员。开展档案电子化、政务信息交互共享等工作,应当严格防止当事人隐私泄露。

      9、实行服务评价。落实“一证一评”要求,在办事窗口配备服务评价器,由当事人在公证事项办结后对公证服务进行综合评价。对作出“不满意”评价的当事人,逐个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回访,了解不满意的原因和意见,进行针对性改进。设置公证方便程度、信息提供、服务态度、服务效率等满意度评价指标,征求来访群众和当事人意见,动态掌握公证服务情况。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日-3月31日)

      制定完善“公证惠民”品牌创建实施方案。召开“公证惠民”品牌创建动员部署会议,深刻领会局党组提出“争荣誉、树典型、上水平”亮点工程专项行动的意义,充分把握公证惠民品牌创建的任务目标,加强思想动员,进一步明确责任。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1日-9月30日)

       严格落实公证惠民品牌创建的工作举措,不断创新举措,高质高效的完成公证惠民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公证惠民工作资料的收集、归档和整理。强化监督检查,邀请局领导、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和办证群众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采用现场督办的方式,做好立查立改。

     (三)总结提升阶段(10月1日-11月30日)

永济市公证处做好公证惠民品牌创建的总结工作,组织召开总结会议,通报表扬好的经验做法,具有推广价值的形成相关制度。向局党组提交先进个人和先进做法,汇报存在的问题,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五、组织领导

      为强化对“公证惠民”服务品牌创建的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永济市公证处成立品牌创建工作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景沙 公证处负责人

      成员:公证处全体成员

      公证机构作为我国法律服务部门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预防纠纷、减少诉讼和服务、沟通、证明、监督的职能作用,永济市公证处将通过“公证惠民”服务品牌的创建,积极践行全心全意为群众办实事的活动宗旨,突出公证机构公益属性,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兑现社会承诺。把“社会了解公证,公证服务社会”真正融入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