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浏览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文件 > 部门文件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第232号的办理情况

发布时间:2023-06-20 10:06 信息来源: 永济市司法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6-20
发布机构 永济市司法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永司发〔2023〕11

 

关于市七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232号的办理情况

 

尊敬的张志善、朱登科、胡青侠代表:

首先感谢你们在百忙中对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注与支持。现就您所提的《关于进一步完善乡镇执法权限的建议》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是推进依法治市、提高管理效能、提升基层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也是破解基层治理难题、优化营商环境、服务镇域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为大力深化我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健全完善基层管理体制,我局在统筹协调场地建设、队伍组建、制度完善、装备配备等工作的同时,坚持把放权赋权、明确权限作为重要环节,确保镇(街道)执法有据可依。

去年以来,依据运城市《关于规范行政执法事项、委托执法事项和“镇(街)吹哨、部门报到”事项的指导意见》及《山西省人民政府下放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行政执法职权指导目录》,按照依法梳理、征求意见、法律顾问审查、政府常务会审议等程序,动态调整确定4类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清单,分别是法定执法事项27项,赋权事项55项,委托事项13项,吹哨事项42项。今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变化和省市指导要求,在2023年6月份对我市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清单由原先的四类137项(法定、赋权、委托、“镇街吹哨、部门报到”执法事项清单)调整为两类75项(法定、赋权执法事项清单),其中法定执法事项清单20项,赋权执法事项55项。针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法定、赋权清单以外的违法线索,我们采用企业微信程序,以“乡镇吹哨、部门报到”的协调处理机制,由相关领域执法单位对违法线索进一步核实处罚,一方面要求掌握执法事项,按法定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另一方面要求镇(街道)综合执法办公室要尽快掌握企业微信功能并熟练运用。有效提高执法效率,减少违法行为发生。

同时,为促进镇(街道)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我局于6月16日专题组织了赋权执法事项培训,由各赋权单位执法骨干针对赋权事项并结合培训教材为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进行授课,逐条逐款讲解,确保各镇(街道)能够有效承接综合行政执法事项。

下一步我们将针对镇(街道)执法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结果在政府网站及时予以公布,同时利用永济新闻微信公众号、永济司法局掌上12348微信等平台,及时发布有关行政执法工作的文字、视频宣传资料,使广大群众能够更快、更广的了解行政执法工作,促进镇(街道)行政执法工作的顺利开展。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

 

 

永济市司法局

2023620

                                                     

承办单位:                  承办科室负责人:

 

单位负责人:                具体责任人:

 

代表意见:

 

    镇(街道)人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