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东街道办事处关于全面排查“小化工”生产企业、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 示精神以及国家、省、运城市和永济市安全生产系列会议精神, 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落实好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责任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若干措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以及《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运城市“小化工”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全面排查“小化工”生产企业、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等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的工作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永济市政府和城东街道办事处的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要全面摸排、筛查本辖区内“小化工”生产企业、普通化工、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及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逐企核查安全生产条件,集中清理一批,从根本上消除“小化工”生产企业及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即日起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建立日常排查长效机制, 重点对辖区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涉及二氧化硫、工 业气体充装、溶解乙炔、硝酸盐、硝基化合物,以及涉及重点 监管化工工艺的精细化工企业)、“小化工”生产企业、普通化工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数量少于300人或年产值少 于2000万元的)及黑加油站点和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 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全面进行排查。
1.“小化工”、普通化工和化工医药生产企业(含正在建设项目)包括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从事生产经营行为的企业,以及未履行项目立项、审批、验收等相关手续的企业,排查发现后要掌握具体位置,适当控制现场,并立即上报城东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
2. 排查发现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各类行为,要立即上报城东派出所和城东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
3. 排查发现非法经营、储存成品油的黑加油站点,应立即 上报城东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
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于每月25日前将排查情况,城东街道“小化工”生产企业和黑加油站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排查表(见附件)报送城东街道办事处应急办公室(联系人:何芬芬18135923535)。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加大排查力度,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做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适时“曝光一批、惩处一批、关闭一批”真正做到让违法企业寸步难行。
(二)细化行动方案。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 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域实际,进一步细化制定各自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将排查工作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形成日常排查长效机制,突出村、社区摸排“小化工”及黑加油站点和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各类非法违法行为,严密组织,认真开展排查,确保排查打击工作取得实效。
(三)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做好配合,真正形成推进工作的强大合力。
附件:永济市城东街道“小化工”生产企业和黑加油站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排查表
2023年1月29日
永济市城东街道“小化工”生产企业和黑加油站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排查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