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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3-10-13 11:29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民政府 【字体: 打印本页

       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统筹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活动,促进矿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落实《山西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运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和《永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精神,根据《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2021-2025年)编制工作的通知》(晋自然资发〔2020〕22号)等要求,结合永济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和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编制《永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以下简称规划),为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提供重要依据。现解读如下:
       一、规划编制工作概况
       《永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 年)》是《永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的专项规划之一,服从于《运城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与永济市的国土、林业、环保、水利、交通等相关规划相衔接,是永济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规划》基准年:2020 年;《规划》期:2021—2025年,展望到2035年。《规划》适用范围为永济市辖范围。 
       二、规划编制过程
       《规划》编制工作主要分为五个阶段:一是全面启动。建立规划编制工作协调机制,制定规划编制工作方案,全面启动规划编制工作。二是草案编制。在完成相关专题研究和与相关规划进行对接的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草案,并报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与运城市级规划衔接。三是规划编制。在规划草案基础上,编制形成规划征求意见稿,征求有关单位及社会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对规划区块进行审查论证,组织召开听证会,修改完善后形成送审稿。四是送审报批。报请市人民政府审核,经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批。五是审查批复。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专家、业务科室等对规划进行审查,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后于2023年8月17日经运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批复。
       三、规划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规划》共八个部分,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为现状与形势。分析运城市及永济市的经济社会及矿产资源概况,矿产资源勘查与开发利用现状,总结“十三五”矿产资源规划实施成效和存在问题,分析“十四五”期间全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面临的形势和要求。
       第二部分为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包括“十四五”时期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第三部分为矿产勘查开发与保护布局。一是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市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合理确定我市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调控方向。二是布局矿产资源产业重点发展区域,以规模化、集约化、绿色开发为主导,促进区域矿业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三是落实省规划1个能源资源基地建设;全面配合省市规划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落实1个基础性地质调查项目、2个能源和战略性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开展城市地质调查,提升地质资料信息化社会化服务水平。落实省规划在我市划定的1个重点勘查区,落实市级划定1个集中开采区,1个县级集中开采区。配合省规划在我市划定的1个省级勘查规划区块,落实市级开采规划区块1个,划定县级开采规划区块10个。
       第四部分为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一是分矿种明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强度,力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二是通过控制矿山总数和大中型矿山比例,提高矿山“三率”水平,推进矿业延伸产业发展,进一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结构。三是从绿色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储量规模及生产规模、安全生产、矿山环境保护等方面,严格规划准入管理。四是大力发展矿业领域循环经济。五是推动地热资源规范有序开发。
       第五部分为绿色矿山建设和矿区生态保护。一是严格绿色勘查要求,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于勘查活动全过程,将保护生态环境作为勘查活动中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做好绿色矿山建设规划部署,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构建管理规范、节约高效、环境优美、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三是落实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责任,加强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严格闭坑矿山生态修复审查验收,促进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保护协调发展。 
       第六部分为环境影响评价。一是论证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和环境效益,提出规划优化调整建议。二是明确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减缓措施,提出生态环境保护建议和管控要求,为规划决策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管理提供依据。 
       第七部分为规划实施保障措施。分别从组织领导、部门联动、监测评估、监督检查、信息化建设、宣传解读等6个方面提出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第八部分为附则。对本次规划的成果组成、更新年限、批准机关、施行日期、解释权等有关内容进行明确。

       解读单位:永济市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