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永济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443 | 发布时间 | 2023-08-10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办函〔2023〕9号 | ||
主题词 | 卫生、体育 | 体裁 | 永政办函 |
各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山西省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实施方案》(晋政发〔2016〕71号)等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全市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全市中医药工作,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建立永济市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协调推进全市中医药工作。对全市中医药工作进行统筹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检查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讨论研究、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改革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组成
联席会议召集人由市政府分管卫体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政府办公室协管副主任、市卫体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成员由市委宣传部、市卫体局、市委编办、市发改局、市教育局、市工科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市融媒体中心及各镇(街道)等单位分管负责人组成。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卫体局,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体局主要负责人兼任。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确定。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由召集人或由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联席会议召开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报市委、市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要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推进,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永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