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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永济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3 15:48 信息来源: 永济市教育局 【字体: 打印本页

各级各类学校(园):

  现将《永济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永济市教育局

2023年4月28日

永济市教育局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部署,持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教育领域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平稳健康发展。深入推进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升教育领域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

  一、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

  1.坚持市教育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为载体,持续推动各级各类学校教职员工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

  2.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教育系统工作人员和师生教育的重要内容,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讲师资力量,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

  3.统筹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权威读物的学习宣传工作,综合使用传统方式和新型融媒体手段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将依法行政、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等方面有机整合、整体推进,不断提升全市教育系统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二、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

  4.进一步完善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对法治工作定期研究、不断改进,确保上级关于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提升教育系统治理法治化水平。强化对法治队伍的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不断增强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加强业务能力学习,不断提升依法行政和规范执法能力。

  5.完善教育系统法治建设考评督察机制。细化机关校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年终述法全覆盖。逐步将法治工作纳入校(园)长年度工作考核范围,作为校级领导评优评模重要依据。

  三、加强青少年普法宣传教育

  6.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积极参加“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现场旁听庭审等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

  7.持续落实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强化学校道德与法治素养提升,不断丰富教学方式方法,增强课程中法治部分教学成效,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课堂主阵地作用;持续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主题系列活动,尤其要组织各校制定有力措施,扎实开展演讲比赛和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力争在运城市比赛中取得新突破。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加强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组织法治副校长定期举办法治讲座,联合公检法部门和律师事务所,在“六一”儿童节、“6.26”国际禁毒日等时间节点,充分利用专业优势举办“法治进校园”活动。全面加强教育系统禁毒教育工作,持续组织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月”和“青骄第二课堂”(青少年毒品预防教育平台)注册学习及知识竞赛活动。

  四、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

  8.强化依法决策意识,按时报送拟提请市政府研究的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严格遵守市政府关于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的相关配套制度和《永济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充分发挥法治机构、法律咨询专家委员会、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在合法性审查工作中的作用,推进教育系统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规范。

  9.选编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典型案例,推进“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三部门《关于加强教育行政执法深入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加强校外培训行政执法工作,以“双减”政策落实落地为重点加大教育执法力度,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规范教育行政执法行为。

  五、提高依法治校能力水平

  10.根据中小学依法治校示范校建设指标,持续推进新时代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坚持用好、管好学校章程,加强对章程执行情况的督查评估。

  11.根据山西省教育厅、省委政法委、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六部门共同制定的《山西省中小学校兼职法治副校长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学校法治副校长续聘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学校做好校园周边环境治理。

  12.持续推动学校制度创新,发挥教代会、理事会、学术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在民主管理、咨询决策中的作用。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进一步建立完善教职员工涉罪信息查询机制,常态化开展查询、清理工作。

  六、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13.推动市教育局“放管服”改革配套制度建设,动态调整行政权力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指南、工作流程,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效能,推动群众办事一窗受理、限时办结、最多跑一次。

  14.进一步完善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的新型监管机制,营造法治化、便利化、公平竞争、公开透明的教育发展环境,推动全市教育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