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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永济市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工程雪花山至王官峪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3-05-15 14:57 信息来源: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1408810058/2023-00257 发布时间 2023-05-15
发布机构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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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报送的《永济市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工程雪花山至王官峪段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根据《报告表》内容,本项目位于永济市城东街道、虞乡镇,路线全长22.204千米。主线工程为永济市黄河一号旅游公路支线工程雪花山至王官峪段,路线由西向东经关铝社区、雪花山风景区、华贸铝业、南郭沟、在K10+680处与五老峰旅游路平面交叉后向东经石佛寺北、吴闫村南、终点止于王官峪村;支线工程为G521至五老峰旅游公路改造项目,五老峰连接线起点接国道521运潼线,由北向南经东坦朝村,终点止于五老峰风景区。建设内容包括:公路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排水与防护工程,桥涵工程、交叉工程、环境保护工程、交通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99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70万元,占总投资的1.35%。

  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要求的前提下,我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

  二、你单位在项目的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中,应全面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道路绿化树种草种应优先选用本地植物种群;施工期要注重优化施工组织计划和制定严格的施工作业制度;尽量减少施工期临时占地,各种临时占地工程完成后尽快进行植被恢复。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过程中确保做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工程的沥青混凝土、水稳、水泥混凝土外购,不进行现场拌和;运营期加强交通管理和路面养护,减小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废水处理和回用工作,施工期间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收集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不外排。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管理,文明施工,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置施工场地,运输车辆限速、减少鸣笛,施工场地周围设置围栏,并合理安排作业时间以减小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对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置,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防止二次污染。项目产生的清表垃圾、弃土、弃渣等固体废物定期用自卸汽车遮盖运至政府指定垃圾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要求逐项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应急培训和演练,有效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同时要实现与当地政府的应急预案联动。

  (七)今后如果国家或地方颁布新的排放标准或出台新的污染防治要求,届时你单位应从严执行新标准或新要求。

  三、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符合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和投资。项目竣工后,你单位应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项目批复后若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等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复之日起超过五年才决定开工建设,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定重新报批、审核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四、你单位按照运城市生态环境局永济分局施工和运行期间的环境保护监督检查要求,做好后续环境管理有关工作。

  永济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