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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切实做好对粮食种植和油料种植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24 09:59 信息来源: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4-04-24
发布机构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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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镇(街)、农场: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根据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对粮食种植和油料种植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3〕32号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及补贴作物

  1.补贴对象。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补贴对象为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植的农民,流转土地种植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地方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植粮食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中国融通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比照当地农户享受一次性补贴政策。油料作物补贴对象与粮食作物一致。

  2.补贴作物。粮食作物包括小麦、玉米、大豆、杂粮(不含大豆)、薯类和水稻。油料作物包括油菜、胡麻、花生、葵花、芝麻、蓖麻、火麻等作物。

  二、发放流程

  1.面积申报。以粮食作物、油料作物实际播种面积为依据,对于尚未种植作物面积,以农户意向种植并参照上年度种植面积为依据,以村为单位组织农户据实填报《实际种植粮食作物和油料作物的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登记表》(该表通过“一卡通”服务平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管理平台乡镇账户导出),主要包括农户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粮油作物种类及播种面积等信息。经农户签字认可,村委会签字盖章后,在村里张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乡镇人民政府。此项工作于5月17日前完成资金发放工作。准确把握补贴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乡镇及各农场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突出宣传大豆和油料作物补贴政策,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和油料作物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

  2.加强数据报送。各镇街、农场要高度重视此次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限上报数据;确保及时上报和发放;逾期未报送,视同无发放对象。对因数据逾期未报送和数据上报不完整导致补贴资金未按中央要求时限发放到农户手的,自行承担责任。

  3.规范发放流程。严格落实补贴公开公示要求,乡镇和村组要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公示补贴以及资金发放情况,补贴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应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4.强化资金监管。加大监管力度,掌握补贴资金发放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永济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