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济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县保单位晓朝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的批复
信息索引号 | 1408810058/2023-00194 | 发布时间 | 2023-04-07 | ||
发布机构 | 永济市人民政府 | 文号 | 永政函〔2023〕6号 | ||
主题词 | 综合政务 | 体裁 | 永政函 |
市卫体局、市文物局:
市卫体局《关于在县保单位晓朝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的请示》(永卫体函〔2023〕2号)收悉。经研究,现
复如下:
一、同意在县保单位晓朝遗址保护范围内实施市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污水处理站建设工程。
二、市文物局要加快履行考古发掘报批手续,尽快进行文物考古发掘工作,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此复。
永济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