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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统计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27 11:08 信息来源: 永济市统计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要求,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稳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升统计工作法治化水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我局坚持依法行政,深入普法宣传,认真履职尽责,不断提升依法治统能力,提高机关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和法律素质,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统计法治保障,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2年工作亮点
     (一)突出宣传重点,加大法制宣传力度
       1、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和年度学习重点内容,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法治课,多渠道、多层次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每年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
      2、积极推动《监督意见》精神。制定《永济市统计局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更加有效发挥统计监督职能作用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第一时间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要求向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各职能部门作出专题汇报及传达学习;向各专业统计报表单位及统计员传达《监督意见》的精神,从而深刻认识学习贯彻《监督意见》的重要意义。
       3、开展《统计法》进党校活动。4月25日邀请党校赵大海老师为第3期领导干部进行《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监督意见》培训学习。通过培训切实增强了我市领导干部防范统计数据造假弄虚作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牢固树立统计底线意识。
       4、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撰写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加快永济统计法治建设步伐》为题目的局长署名文章,并在永济报登载。利用“9.20”统计开放日、“12.4”国家宪法日,制作宣传版面、发放宣传资料及宣传品,大力宣传《统计法》《山西省统计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统计法治效果。
       (二)加强统计执法力度、维护统计工作秩序
       1、认真开展统计专项执法检查。按照上级《关于做好入库退库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及《统计造假不收手不收敛问题专项纠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制定永济市工作方案。围绕“查权力干预、查‘数据寻租’、查执法不严、查入退库”4项必查内容,重点对2017年至今“四上企业”单位进行了数据核查。共检查单位15家,其中:双随机联合抽查单位10家,统计入库退库检查5家。通过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逐步树立了科学统计、公正统计、依法统计的理念,营造了良好的统计法治环境。
       2、严格落实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机制。严格落实运城市局对违规干预记录制度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领导、责任股室和具体责任人,及时将《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台账》印发至责任股室;全面、如实记录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情况,专人按季度汇总整理《记录台账》,并上报运城市统计局。
       3、定期组织观看《行政执法大讲堂》网络培训课。按期每月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司法厅举办的《行政执法大讲堂》线上培训活动,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重大意义,不断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
       二、主要存在的问题
       今年法治工作上取得了一些成绩,统计行为和统计方法得到进一步规范,统计造假问题得到有效遏制,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完善和改进:
       1、对统计违法案件的处罚力度不够,执法人员水平还有待提高,统计违法违纪警示教育和震慑力不够。
       2、基层统计人员调动频繁,业务素质尚需提高,对统计业务、统计法律法规知识掌握不全面。
       3、部分数据来源的相关资料不够齐全,有的单位统计原始记录不全,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上级法治部门及依法治市办公室工作的总体要求,加强统计法治建设,严格依法统计,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工作水平和能力,更好地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1、着力推动统计事业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以《意见》、《办法》、《规定》为基本遵循,进一步规范统计行为,加大统计违法违纪查处力度,使统计工作逐渐走上科学化、规范化道路。
       2、提升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严格要求,加强管理。按照先培训、后执法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加强对统计执法人员的统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举办专题学习班,加强执法的业务交流,开展多层次的交叉执法,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
       3、开展相关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进一步创新宣传载体,拓宽宣传渠道,切实提高统计普法宣传教育的广度、深度和力度。紧紧围绕各类普查、专项调查及统计重大改革等中心工作、重点任务,在重要时段和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站等宣传平台和户外宣传阵地,扎实开展统计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在全市营造良好的依法统计氛围。
       4、履行统计法治政府建设职责。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带领统计局班子成员,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进一步完善统计体制机制,努力推进统计机关依法全面履行监督职能,全面落实党委政府关于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全面完成年度法治政府工作任务,为我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