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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时间:2023-02-24 15:30 信息来源: 永济新闻 【字体: 打印本页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市长谢澎所作的《永济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政府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政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调研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用好“五抓一优一促”经济工作主抓手,以“加快转型、振兴崛起”为牵引,围绕构建“543”现代产业矩阵,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提振市场信心,把实施扩大内需战略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起来,同步推进“两个转型”,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稳物价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经济运行整体好转,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永济贡献。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共永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自信自强、同心同德、真抓实干、勇毅前行,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济篇章而不懈奋斗!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永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永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永济市202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永济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永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及永济市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同意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永济市2022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3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永济市2023年财政预算。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立功所作的《永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大常委会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3年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永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永济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围绕构建“543”现代产业矩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全面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实行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坚定扛起以法治方式服务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使命担当,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为推动“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建设宜产宜业宜居幸福永济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院长贺四相所作的《永济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永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永济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锻造过硬法院队伍,加快新时代法院现代化建设,与时俱进、守正创新,为推动“加快转型、振兴崛起”、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济篇章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3年2月24日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永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向阳所作的《永济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这个报告,决定予以批准。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中共永济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实施意见,按照永济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的决策部署,主动融入“加快转型、振兴崛起”战略大局,全力履行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全面锻造堪当重任的高素质检察队伍,着力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融合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永济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