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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0 16:53 信息来源: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2-20
发布机构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各相关单位:
         近期,春季建筑工地陆续复工,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有效落实,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请各相关单位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明确各方主体,做好制度落实工作兑现。
         建设项目各方主体要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认真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各项工作。建设单位要按照合同约定时间节点按时支付工程款,按月足额将人工费用支付到农民工工资专户;按照《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保障担保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及时与具备担保资质保证人对接,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总包单位要组织项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人员等现场从业人员在建筑用工实名制平台建立信息,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人员考勤更新及到岗工作,建立完善维权公示信息,及时将工人工资在维权公示信息栏中予以公示,会同建设单位建立银行专户,按时完成工资核算流程,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月足额支付到位。
         二、建立欠薪机构,及时化解欠薪隐患问题。
         各项目要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要求,建立建设单位、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及劳务分包等相关人员组成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预防调处机构,及时化解欠薪隐患,及时处置农民工维权诉求。
         三、强化日常监管,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各项目监管单位要督导在建项目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各项制度落实工作,严格按照项目资料清单要求规范在建项目资料。对制度落实不到位的坚决不允许办理开工(复工)手续,未落实到位已经开工(复工)的项目要立即停工,定期对建设项目开展巡查,发挥网格责任人的作用,采取“人盯人、人盯项目”的方法强化项目管理。同时要结合当前欠薪多发的态势,加大对在建项目欠薪隐患排查,尤其是2022年发生过欠薪的在建项目、棚改项目,要重点督促农民工资支付制度落实到位,切实将欠薪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四、突出多措并举,确保工程资金及时支付。
         工程款未按时支付是当前导致欠薪频发的重要因素。各项目监管单位要切实做好在建项目施工过程结算的监管工作,督导项目按时完成工程款节点支付,强化建设单位和施工总包单位的清偿垫付、拖欠工程款的主体责任意识,加大在建项目资金支付保障力度。工程款支付担保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已被列入《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各监管单位要强化行业监管,督导在建项目严格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对未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的项目,要按照《建设工程保证担保实施办法(试行)》要求,督导办理工程款支付担保。对规定期限内拒不履行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单位,要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加大行政处理处罚力度。
         五、加大惩戒力度,源头杜绝欠薪行为发生。
         根治欠薪是当前中央、省、市的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和重要的民生工作,各监管单位要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按时办结各类欠薪案件(诉求),对涉及欠薪的项目开展“一案三查”(即:查欠薪案件、查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查资质手续),对涉及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落实不到位、资质手续不完善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对多次发生欠薪行为的责任单位要列为安全动态考核和企业信用考核不合格单位、纳入失信记录,同时向社会予以公布。欠薪行为要做为企业信用考核的重要依据,同信用评价、企业评优评先、市场准入、招标投标等挂钩,形成源头预防、部门联动、动态监管、失信惩戒的保障体系,切实让欠薪违法者不敢欠、不能欠。


                    永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3年2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