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无障碍版本  |   登录  |   注册 网站支持IPv6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5:25 信息来源: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字体: 打印本页
信息索引号 发布时间 2023-01-29
发布机构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文号
主题词 体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市民可通过上网查询公开信息。此外,围绕就业再就业、社会保障、事业单位人员招录等社会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通过中国劳动保障报、黄河新闻网、永济电视台、永济报等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汇编印发并对外公布《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事项办事指南(2022年版)》,让群众在阳光下办理业务,打造群众满意的人社政务服务。

       (一)主动公开情况。我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各类文件通知、工作动态等124条;其中,公示公告类22条、部门预决算类6条、政务动态类32条、行政执法类1条、就业信息类49条、社会保险类14条。

       (二)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情况。2022年度,市人社局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要求,立足人社工作实际,以社会高度关注的领域公开事项为重点,紧紧围绕“就业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社会保险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双公示”工作等重点领域的决策信息、管理和服务信息、执行和结果信息,着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此外,落实专人负责政府网站公开信息的发布及更新工作,做到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依法依规,保障了社会公众的知情权,方便了公众对公开信息的查询和监督。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根据条例要求认真抓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办理、审核、答复、归档等环节的制度规范。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履行答复程序,以统一规范的答复格式,标准化答复文书,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2年,市人社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和管理,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严格落实审核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审核把关。二是健全政府信息制作、公开、存档等制度,同时按照立改废的要求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动态调整。

       (五)平台建设情况。本单位政务公开主要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同时充分运用好新媒体平台,通过“永济人社”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1191条。

       (六)监督保障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凡是公开内容均通过保密审查登记,把好信息公开第一关。在公开基本内容时,将各下属单位提供信息集中收集,如本部门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等均由财务科审核把关后进行规范化公示,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有效规范。对各职能科室的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进行公开,对为民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本年度各种标准政策等进行及时公布,为群众提供监督保障渠道。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市人社局在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新时代政务公开新要求和人民群众对政府公开的需求,仍在一些薄弱环节。主要表现在:一是主动公开的力度仍需增强;二是政务公开渠道还有待拓宽;三是政务公开仍需加强规范用词。

        2022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日常管理工作。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严格按相关管理办法对公开内容进行自查,确保用词规范。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在规定的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内,及时发布和更新依法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对社会关注较高的就业、社保、人才等方面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落实责任。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局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相关的费用支出,没有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永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