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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济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29 10:50 信息来源: 永济市公安局 【字体: 打印本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永济市公安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2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高度重视、强化领导,构建快捷高效政务信息公开平台。确立了由分管领导负责,政工室、行政审批科牵头的多警种分工协作的信息平台,制定实施细则,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分类别、分事项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合理、有序公开。

    (二)强化与新闻媒体联系,以微博等新兴平台为政务信息公开提供有力支撑。在户政大厅、派出所户籍窗口等,以公开栏、公开墙、办事指南等形式,公开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同时,设立了投诉电话、群众投诉箱等,方便群众监督。

    (三)认真开展、快速受理民众咨询求助信访投诉事宜,为民排忧解难。快速受理回复各类平台交办的民众咨询求助信访投诉事宜,努力畅通群众咨询、投诉等信访渠道,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和建议,认真办理群众咨询、投诉等有关问题,进一步转变了工作作风,提升了工作效能,贴近了群众,改善了警民关系,推进了党风政风行风建设,树立了公安队伍良好形象。

    (四)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开展行政复议诉讼。在审核复议诉讼案件中,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条例》、《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做到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执法理念,认真履行政复议、应诉职责,加强对办案单位的指导和监督,认真分析原因,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及时化解和妥善处理行政争议,规范执法,努力提高执法质量,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五)深化政务公开保密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安全有序开展。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工作,要求各部门、警种要切实提高保密工作意识,以高度负责态度全面抓好涉密信息审核、监管,始终坚持查管结合、查改结合、查处结合、查教结合,做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确保各项工作安全有序开展。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信息报送员、部门主要负责人、分管领导的三级审核机制,坚持政府网站公开信息发布登记制度,严格执行“一事一审”“进口多样、出口归一” “先审查、后公开”原则,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万无一失,未发生一起违规发布涉密信息事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5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2

行政强制

2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72.514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1.信息公开渠道及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宽和深化。增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

     2.长效工作机制建设需要进一步完善,在信息公开的及时、完整、连续性方面需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措施

     针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认真查找并纠正工作中的不足,努力克服和解决困难,有序推进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

     1.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业务人员和全体民警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2.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所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有效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